種族出身、政治傾向別亂批評! 法國20種反歧視地雷會判刑

洪素珠自稱公民記者污辱榮民,引起公憤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讓全臺人民羣起激憤的「洪素珠之亂」持續發燒,更引起國民兩黨重視「反族羣歧視法」,而對於相關權益的保障,獲許可以參考種族多元的法國光是禁止公開歧視性言論法律,就有20種,包括不能年齡性別、種族、性傾向、身心障礙政治傾向等,如果觸犯,還可能吃上牢飯。

洪素珠污辱榮民讓全民氣憤, 目前雄檢已主動偵辦,遭污辱的榮民雖然不願計較,但仍有許多民衆洪家抗議,更讓國民兩黨關注「反族羣歧視法」,這相關的法律,許多國家都已經有,像是法國對相關保障就涵蓋了20種,包括不能在職場、學校公共場合等,對年齡、性別、種族、性傾向、身心障礙、政治傾向、宗教、懷孕、性別認同、基因特徵工會活動、出身地、家庭狀況人種外貌、健康狀態等等有歧視言論。

嚴重違反者可是會被判刑,法國著名的例子像過去曾有人在臉書、推特上PO出,法屬圭亞那(Guyana)的前司法部長陶比拉(Christiane Taubira)和猴子合成照,還稱她爲「倭黑猩猩」(bonobo),其中一人已經被依照涉及公開種族侮辱罪,判刑2個月,臺灣該如何立法落實,也考驗社會

▼過去曾有人侮辱陶比拉惹上官司。(圖/翻攝自Christiane Taubira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