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彰化爌肉飯名店追砍前女同事 男遭判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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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楊姓男子彰化縣知名的爌肉飯店工作,後來離職失業,他懷疑郭姓前女同事說他壞話,去年竟持菜刀到店內,趁郭女炒菜時從背後砍殺,並拖到廁所內揮砍,郭女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最高法院殺人未遂罪將楊男判刑5年6月定讞。

楊男從爌肉飯離職後失業,無經濟來源,想到他任職期間,時常遭老闆責罵,應是郭女跟老闆說其壞話所致,導致其離職,因而認郭女造成他沒錢、沒工作,於是計劃對郭女報復。

去年6月24日下午,楊男騎機車到店外,見郭女在廚房內靠近廁所旁的炒菜區,背對門口炒菜,且店內當時無其他客人,他於是拿出菜刀,快步走到郭身後揮砍,爲了避免遭人發現阻擋,他又將對方強行推拉進廁所砍殺。

歷審考量楊男僅因共事期間之細故,即持菜刀砍殺郭女,郭奮力抵抗仍未罷手,造她生命法益之重大危險,並在顏面部留有傷疤,使她受有身心巨大之痛苦,考量楊男有多項刑事前科紀錄素行非佳,判刑5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