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店縱火犯聲押禁見獲准 老闆友人猜「這原因」放火

刺青店縱火犯許姓男子(右)涉犯殺人及公共危險等罪,經屏檢檢察官復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市一處刺青店29日遭人縱火,造成一死一重傷,涉嫌放火的19歲許姓男子警訊後被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經檢察官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緊急派員搶救,5時16分撲滅火勢,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警方不到10小時即逮人,

店內員工事後認出許男說,他多年前曾到以前的刺青店找黃姓老闆刺青,就是他身上的半甲,不久前又想刺背後而上門,但經過討論,老闆決定不接他生意,雙方不歡而散,他纔會懷恨在心,進而縱火。

而刺青店老闆友人表示,許男閒閒沒事都會出沒在刺青店,一坐就是大半天,時不時就跟店家要東西吃、要飲料喝,其實大家都很頭大,前一天老闆終於忍不住請他離開,恐怕因種下殺機。

許男30日在律師陪同下自稱,自己患有憂鬱症,事後又強調,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全案朝公共危險及殺人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