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猛刺情敵胸背濺血辯「自保」 一句話打臉判8年

桃園地方法院。(中時資料照)

桃園一名顏姓男子出獄後,不滿前妻結交新歡阮姓男子,竟持30公分長的利刃,朝阮男的胸口、背部猛刺,吃上官司後,在法庭上辯稱是「自保」,但法官查出他事發前曾傳訊「想殺死一個人」、「我要給你死」等,足見行兇前已有傷人意圖,審理後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嫌判刑8年。

據瞭解,顏男2019年2月中旬某日凌晨,到阮姓情敵的租屋找不到楊姓前妻,二人一言不和爆發肢體衝突,顏男突然拿出長約30公分的利刀,朝阮男胸口猛刺,阮男遭刺後轉身逃命,結果背部又被刺一刀,直到顏男行兇後逃離,才請楊女報警,同時將他送醫救治。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顏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殺人,謊稱是「自保」傷人,但阮男證稱,當天顏男打電話給他,說要到家裡談談,結果進到屋內沒見到楊女,以爲遭阮男設計暗算,接着就拿出一把刀朝他猛砍,還一邊喊着,「給你死」、「我這刀一定要刺進你的心臟」。

法官審理時,發現顏男行兇前就多次傳訊騷擾楊女,內容包括「我要給你死!」、「從小到大沒這麼想殺死一個人」、「不然沒殺死你我活的好痛苦啊」等,明顯揭穿顏男「自保」的謊言,且顏男在阮男受傷後,繼續在背後追砍,可見殺人意圖明顯,最終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嫌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