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圓仔湯」案遭影射收9千萬 洪秀柱告胡忠信加重誹謗

▲「搓圓仔湯」案遭影射收9千萬,洪秀柱告胡忠信加重誹謗。(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國民黨「搓圓仔湯」案北檢在日前偵查終結併爲不起訴處分,但名嘴胡忠信在節目上影射洪秀柱收受國民黨9000萬元支票,對此,洪秀柱辦公室12日指出,胡忠信在未有任何證據及向告訴人查證的情況下而虛構事實,誹謗洪秀柱人格信譽社會評價,已在今日委由律師向北檢提出加重誹謗刑事告訴。

洪辦指出,胡忠信在11月6日擔任年代電視臺新聞追追追」節目來賓時,不實指摘洪秀柱有收受國民黨9千萬元支票,影射此爲接受「搓圓仔湯」的條件或對價,但當天北檢對於「搓圓仔湯」案已經偵查終結併爲不起訴處分,而依不起訴處分內容,已說明洪秀柱從未曾收受任何國民黨所提供的政治獻金,更遑論其他條件或對價。

「洪秀柱從頭至尾均未曾接受任何利益」,洪辦強調,胡忠信明知上情,竟在未有任何證據及向告訴人查證的情況下而虛構事實,誹謗洪秀柱人格信譽及社會評價,已委請曾擔任律師,對胡忠信提出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

洪辦表示,社會對於毫無事實根據、顛倒是非黑白、混淆視聽的媒體評論,一再縱容姑息結果,不僅扭曲了保障新聞與言論自由的真諦,更崩壞了民主基石,摧毀了社會公理,因此,爲了捍衛真正的言論自由,健全民主法治,洪秀柱決心依法提告,「挺身對抗這些假言論自由之名,行崩壞民主之實的不公不義。」

此外,洪辦表示,針對胡忠信先前在104年8月14日於同一節目所發表「條件說」等不實言論,洪秀柱也已於8月17日提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罪嫌的刑事告發,該案目前由北檢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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