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更時代建案多恐頻傳損鄰 北市祭多措施提升施工安全

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連續壁斷裂、工地塌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大都更時代來臨,北市現有申報開工的建築工地超過700件,都會區不少建案緊鄰民宅,無論基地面積大小,開挖中工地多少有損鄰狀況,輕則牆壁、地板龜裂,重者恐影響公共安全如大直基泰案。北市府不只修法損鄰規則,也委託專業公會每月檢查地下室開挖含連續壁施作的工地等措施,降低工安意外發生。

前年9月中山區基泰大直開挖地下室釀鄰房塌陷,去年2月松山區慶城街建築工程施工造成道路塌陷、3月士林區福港街樣品屋拆除不慎致樓板傾塌,鑑於工地意外頻傳,北市建管處祭出多項施工管理精進作爲,包含損鄰規則修法導入第三方專業公會認定複覈機制、委託專業公會進行樓板勘驗隨機抽查、建築資訊e點通新增施工進度查詢功能供民衆即刻查詢等。

由於地下室開挖時,施工安全風險較高,建管處也訂定強化管理措施,例如開挖深度超過14公尺或地下室超過4層的建築工程,要求營造廠邀集附近住戶舉辦施工說明會、委託專業公會就地下室開挖含連續壁施作的工地每月實施全面檢查等措施。

臺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理事長徐茂卿指出,地下室開挖較深多若爲老舊社區,加上法規要求每戶每單元都要有1個停車位,北市建案開挖5層、6層是常有的事。正因開挖深度較深,北市府要求深度達8公尺以上,絕對要採用連續壁擋土工法,安全性相對高一些;若土壤較爲軟弱地區,則透過土質改良、打樁等措施,以保障地下室開挖的安全性。

徐茂卿說,北市府因應大都更時代,主管機關建管處在法令規範更爲嚴格,去年公告修訂臺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例如開挖深度達6公尺以上未採用適當擋土工法的建築物、建築基地位處地質軟弱疏鬆地區等,一定要有結構外審,藉由結構技師公會等專業單位複查。

他提到,除了設計端的預防作爲,施工端也要有相關措施,一是承造人、起造人、監造人要善盡義務的三級品管外,二是提出每個工項施作的施工計劃書,並經過公會審查通過,三是建管處要求落實監視系統,自動化提供數據給當地里長。

徐茂卿不諱言,工程是由許多工項所組成,也因爲人的因素,不見得做得盡善盡美,倘若真的出現損鄰狀況,就由去年納入第三方專業單位認定的損鄰規則來釐清。

北市公會檢查地下室開挖。圖/北市建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