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公車未拉妥手煞撞進超商 北市交通局罰9萬元

臺北市信義區鬆德路上一間超商今天遭大都會客運公車撞入店內,交通局調查確認是駕駛員沒拉好手煞車就離開駕駛座導致,依未善盡管理責任重罰大都會9萬元。

大都會客運一輛公車今天中午突然衝撞進鬆德路上一間超商,所幸無人傷亡。臺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獲悉此事後在臉書發文表示,安全不能有一絲僥倖,不容許開車的人有投機、便宜行事心態,此事絕不寬貸。

臺北市交通局表示,經與業者瞭解,事故發生時公車駕駛員正準備返站休息,沒有拉妥手煞車就離開駕駛座,導致公車倒退滑行並碰撞民宅騎樓,造成屋檐及裝潢損壞。

交通局說明,結果不嚴重,但過程相當驚恐,因此依公路法第77條罰鍰額度新臺幣9000元至9萬元間,重罰業者9萬元,並要求業者儘速完成受損民宅修繕及賠償,同時提出檢討報告及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善盡管理責任。

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接受媒體電訪表示,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臨停不僅要拉手煞車,在坡道時還要放置三角枕木,避免車輛滑動,將通盤檢討此事件發生原因,並賠償店家全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