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首場棒球賽 須符安管規範
臺北大巨蛋辦演唱會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右)24日質疑究竟專業機構是誰?由誰負責審查驗證?(摘自臺北市議會網站/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大巨蛋使用執照通過北市府審覈,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24日表示,未來辦演唱會時要符合「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外,試營運壓力測試的首場棒球賽也必須依規定舉行,至於演唱會需經專業機構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王泓翔說,會再與北市消防局、建管處跨局處討論驗證方式。
大巨蛋將在11月壓力測試,北市議員簡舒培昨在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指出,大巨蛋過去在審查時,必須符合8分鐘內民衆撤離場內及15分鐘完成疏散,若壓力測試時無法達標,該如何處理?王泓翔表示,若無法達標,後續會研究原因並改善。
市議員林亮君也提出民衆疏散問題,王泓翔則近一步解釋,壓力測試並非緊急疏散試驗,因此並不需要符合8分鐘撤離場內與15分鐘完成疏散的條件。
王泓翔強調,只要舉辦非體育賽事的大型活動,就需符合「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試營運做壓力測試舉辦的棒球賽,也會要求遠雄符合規範。
而大巨蛋舉辦體育賽事以外活動時,依「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或者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簡舒培質疑專業機構爲何?由誰審查?
對此,建管處表示,希望未來遠雄能尋求類似臺建中心等第三方公證單位審查;王泓翔說,會與消防局、建管處開跨局處會議研議方案。他強調,大巨蛋在開幕後3個月內,都不會舉辦體育賽事以外的大型活動,將在這段時間研議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