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 除鏽修繕須17億
國民黨臺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右)和市議員王鴻薇(左)等人10日前往延宕多時的臺北大巨蛋會勘,表示大巨蛋已經造成市民的怒火,要求市政府儘快處理;右圖爲正在修繕的大巨蛋。(趙雙傑攝)
大巨蛋案延宕多時,北市府原定4月3日舉行都市設計審議會,不料遠雄在審查前夕撤件,全面復工遙遙無期。國民黨臺北市長擬參選人丁守中與市議員王鴻薇等人10日現勘大巨蛋,遠雄發言人楊舜欽指出,停工後除鏽和結構體等修繕經費達17億,目前自行吸收,未來考慮納入仲裁事項,與市府協商。
質疑爲何不能辦演唱會
北市都發局前發函遠雄,直指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逃生梯動線、觀衆席位置不符規範,恐不能辦演唱會。遠雄則認爲,2011年就已拿到建照,現在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等於質疑建照適法性,已超出都審審議範圍,決定釐清爭議後再遞件,審議因此停擺。
丁守中質疑,大巨蛋可以舉辦更多人的運動賽事,憑什麼不能辦演唱會?他認爲市府應先讓大巨蛋復工,若對容留人數、公安有疑慮,發放使用執照時就可限制,不要再放着擺爛。另外,遠雄去年評估光是除鏽就要4億元,現在恐暴增到10億,難道要市民埋單?
認市府應先讓遠雄復工
楊舜欽說,停工愈久就需要愈高修繕費用,原預估4億除鏽經費只含蛋體,加上外觀鈦板需要6億,另還有停工後的結構修繕、零件置換和防火披覆等,整體要17億元,還不包括其他停工損失,目前均由遠雄自行吸收,未來會考慮與市府協商仲裁。
王鴻薇則怒斥,大巨蛋已成爲「擺爛紀念館」,原本將進入都審會審查,遠雄又撤件,目前都發局已請內政部營建署針對法令釋疑,若中央認爲北市可審議,遠雄是否會回到都審會送件?對此,楊舜欽則說,若中央有其他解釋,遠雄會尊重。
北市建管處則強調,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在臺建中心審查時,就已經向遠雄提出質疑,並非都審前才突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