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搖晃1歲女童小桃子 保母害腦傷慘死!二審仍判9年3月
中市蔡姓保母2022年間對姚姓女童「小桃子」施虐致死案,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年4月依傷害致死等罪判9年3月。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21日判決駁回。(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蔡姓保母2022年間對姚姓女童「小桃子」施虐致死案,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蔡女因情緒失控、未加思索施暴,傷害「小桃子」耳朵、大力搖晃,造成她右耳廓瘀傷、受虐性腦傷等傷害致死,今年4月依傷害致死等罪判9年3月。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今天(21日)判決駁回,維持原判。
中市清水區蔡姓保母,2022年11月8日下午發現她照顧的1歲多「小桃子」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檢方調查,姚母自2022年8月起受僱蔡女擔任保母,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15分至下午17時45分,在她清水住處照顧「小桃子」,每月托育費1萬5000元。
姚父同年11月3日上午將身體無異狀的「小桃子」送到蔡女住處托育,蔡女以外力撞擊或扭轉耳朵方式施暴,,姚母當天帶「小桃子」回家時發現她耳廓瘀傷。
姚父11月8日上午將「小桃子」送到蔡女處,經蔡女用力搖晃導致她受急性硬腦膜下出血、腦血腫及雙側瀰漫性視網膜出血等傷害,蔡女下午3時許發現小桃子昏迷緊急送醫。
檢方會同法醫相驗鑑定後,認爲傷勢及臨牀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
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案件,以蔡女因依時情緒失控、未加思索,而動手傷害「小桃子」的耳朵、徒手大力搖晃,造成她右耳廓瘀傷、受虐性腦傷等傷害,在今年4月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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