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恢復人行省級分行制度 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大陸恢復人行省分行制度,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示意圖/中新社)

中國大陸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逐步到位,人民銀行今(18日)正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體現出加強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協調配合,共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政策意圖。

據官媒《證券時報》,人行今日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省內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爲市分行。至此,運行20餘年的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成爲歷史,省分行制度再度迴歸。

人民銀行在1997年設置九個大區分行,分別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瀋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有兩個,分別位於北京和重慶。

據悉,上述九個大區分行的改革是參照了美國聯準會的大區行模式,改革的目的是爲了增強在地方層面執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人民銀行地方分支機構在制定貨幣信貸政策以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大區分行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總行的授權,負責轄區內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等。

大區分行運行一段時間後,隨着經濟形勢的變化,不足和弊端逐漸顯現。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士透露,大區分行跨省管理半徑太大,分管幾個省份的大區分行較難兼容不同地方的經濟差異,這容易導致貨幣信貸政策無法精準有效地支持不同地區的差異化情況。

此次恢復省分行也有加強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協調配合,共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政策意圖。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爲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