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快艇違法電魚 犯罪工具沒收!執行署34萬元順利拍賣
執行署士林分署上月24日以34萬4000元順利拍出違法電魚的大陸籍人士所使用的快艇。(翻攝畫面)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爲剝奪犯罪所得,落實刑法沒收新制,積極協助檢察機關辦理「偵查中及判決確定後查扣財產之變價」。今年3月7日拍定大陸籍抽砂船後,連江地檢署再次囑託士林分署變價拍賣一艘違法電魚的快艇,10月24日以34萬4000元賣出。
全案起於大陸籍劉姓男子等4人,受僱於大陸籍不名人士「三哥」,去年4月21日駕駛快艇在東引禁止限制水與內,使用電魚槍捕魚,經馬祖當地居民發現報案,海巡署第10海巡隊當場查獲,劉等人利用防鯊器材捕魚,案經連江地院判決劉等人6、7月不等,宣告沒收快艇。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繼今年3月7日合作順利以688萬元拍定大陸籍抽砂船後,再囑託士林分署變價大陸籍違法越界電魚之快艇,在兩機關積極合作下,順利以34萬4000元賣出,爲國庫挹注收入。
士林分署表示,爲徹底斷絕大陸漁船越界電魚及抽砂船越界盜砂之違法行爲,將持續與連江地檢署攜手合作,積極辦理經判決確定沒收之大陸籍船舶的變價事宜,以落實沒收新制,並維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及領土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