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送2只熊貓給高雄!韓國瑜要先過農委會這3大關卡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今(10日)證實,大陸重慶市臺聯會長許沛提出重慶動物園與壽山動物園密切交流,要贈送一對公、母大貓熊給壽山動物園。農委會林務局表示,高雄市政府必須符合3項規定,將相關資料送到中央審查。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表示,陸方提出將送一對貓熊給高雄壽山動物園。(示意圖/CFP)
根據過去臺北市動物園引進團團、圓圓的經驗來看,當時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大陸需核發華盛頓公約允許進出口許可證,申請引入單位再向農委會提出輸入申請,農委會接着才組成專案審查小組,看是否飼養環境及人員是否符合規定。
▲林務局表示,大貓熊是野生動物保育公告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圖/CFP)
對於大陸預備提供2只熊貓給高雄市動物園,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大貓熊是野生動物保育公告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也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又稱CITES)附錄一的物種,其輸入案必須依前述兩規定辦理。
林務局進一步說明,也就是高雄市政府若要執行該事,必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的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及第2項,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爲限。
▲林務局強調,地方政府必須依規定辦理輸入手續。(圖/CFP)
楊宏志指出,如符合前述規定資格,應續依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地方政府,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初審並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依有關規定辦理輸入手續。至於審查時間有多久?楊宏志說,這就要看送來的資料,一定要符合前3項規定,一切都依程序審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