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南觀光城將拆!攤商怒吼 南市府提3拆除理由

前臺南市議員李文正11日率多位攤商前往市府陳情,反對拆除大臺南觀光城。(洪榮志攝)

曾經風光一時的臺南市南區「大臺南觀光城」,因建物經鑑定有安全疑慮,市府決定拆除,預計明天與攤商協調,但多位攤商11日仍前往市府陳情,並強調他們是合法承租,要求應有配套措施,反對拆除;市府也迴應說,基於公安疑慮等3大理由不得不拆除,將先拆除已收回的31戶攤位。

前市議員李文正今天率多位攤商前往市府陳情時,強烈質疑市府強拆合法攤商,與持刀叉吃人肉有何不同?王姓攤商也說,很多攤商都已經老了,政府應該要先照顧他們,不要說要拆就拆;一旦拆了要他們去哪去?政府不應恐嚇人民,應理性與攤商溝通。

大臺南觀光城自治會長謝進興認爲,即使先拆已收回的31戶,也會影響現有攤商的建物安全與整體景觀,他們強烈反對拆除。鑑於市府釋出善意,有意易地安置進行協調,希望能有好結果。

針對大臺南觀光城攤商抗議,市府經發局表示,經鑑定大臺南觀光城現址有公安疑慮,市府基於三點理由不得不拆除:一、基於公安疑慮;二、該用地被強佔,有違法性問題;三、拆除後煥然一新,能啓動地方繁榮發展。

經發局市場處說,1983年市府爲改善環境將大排改建爲地下箱涵,在其上方則依《獎勵投資條例》興建大臺南觀光城,由攤商向市府承租,租約已在2016年3月底到期。

市場處認爲,大臺南觀光城確實曾有過風華時代,但隨着時光移轉大環境變遷、民衆消費習慣改變等因素,商機沒落,使用戶數已不到一半,加上許多攤商並未通過公共安全評估,違法改建、加蓋,樑柱龜裂、鋼筋外露;或當成倉庫、或轉租出去當二房東,不符觀光城當初興建的目的。

2016年攤商租約到期後,市府準備收回承租權,但也提供優惠方案,併爲攤商安排、轉介至其他市場;地方上多數民意也期望觀光城能煥然一新、啓動地方繁榮發展,惜因部分民代及攤商強力反對,不接受安置方案。

市場處強調,民衆的安全是政府最優先考量,經鑑定顯示該場建物及下方箱涵具有危險疑慮,爲維護民衆生活財產安全,市府決議將整棟建物拆除迴歸排水使用。經過法律訴訟後,市府已取得司法勝訴。至今仍有176鋪攤商違法佔用,尚在營業的有67戶,但大多數是作倉庫使用,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將先拆除已收回的31戶攤位,逐步整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