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金公路深夜警方防制危駕 活逮男子使用僞造車牌

金山警方在臺2線執行勤務時,發現1部改裝機車。警方迅速上前攔查,隨即查獲該車車牌是僞造。(金山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石門分駐所所長楊博華、警員李宗翰,昨(4)日凌晨2時許,與老梅派出所副所長吳尚翰及警員楊庭瑋,在臺2線淡金公路上執行防制危駕勤務時,發現1部噪音改裝的機車。警方迅速上前攔查,隨即查獲該車車牌爲僞造車牌,全案依「僞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

當時,楊等4名警員在石門區淡金公路104號旁的空地將20歲林姓騎士攔停,盤查過程中發現車號爲失竊車牌號碼,且車輛外觀與車籍資料不符。警方眼尖地發現車牌號碼形狀及外觀可疑,經深入調查後,林男坦承其購買報廢車輛後,在網路上訂購車牌並隨機選取車號組裝上路,企圖規避違規舉發。不料卻選中失竊車牌(查系84年間陳姓車主報失竊),反而引起警方注意。

金山警方在臺2線執行勤務時,發現1部改裝機車。警方迅速上前攔查,隨即查獲該車車牌是僞造。(金山警分局提供)

交通分隊長吳昀潔及警員張敬承到場協助確認及辨識,經對比後確認該車牌爲僞造。林男供稱約於1個月前在蝦皮網站購買車牌,且商家已明示此爲非法情事,完成交易後即關閉聯繫。警方遂將林男依僞造特種文書罪現行犯上銬逮捕,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此外,機車號牌自2012年12月17日起由6碼增爲7碼,不論新、舊牌照均有交通部公佈的英文字與數字規格。

交通分隊長第一眼即辯識出車牌不同之處。金山警分局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僞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還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僞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衆貪圖小利,將面臨刑事及高額罰金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