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警消共構大樓引發爭議 自救會訴訟遭駁回

新北市長侯友宜主持「淡水分局新市派出所、淡海捷運分隊及消防局淡海分隊共構新建工程」動土典禮。(中時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新北市政府2023年函文處分同意進行「淡水分局新市派出所、淡海捷運分隊及消防局淡海分隊共構新建工程」,但「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反對,會長林彥廷等人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新北市府函準該公園用地變更使用作爲警消共構大樓,難認有何情況緊急之急迫情事,駁回停止執行聲請。可抗告。

淡水警分局爲設置新市派出所、淡海捷運分隊及消防局淡海分隊辦公廳舍共構新建工程,向新北市府提出「新北市淡海新市鎮特定區公園用地(公七)(地下1層至地上4層)申請案,市府同意多目標使用申請案,惟不得影響原規劃設計公共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等。林等人對函文處分不服提起訴訟併爲停止執行之聲請。

北高行法院認爲,警消共構大樓縱經新建,固可能影響聲請人居住環境,然依客觀情形及一般社會通念,並非不能以金錢賠償填補其損害,且如將來本案勝訴後,即得拆除回覆原狀,自不生將發生難於回覆之損害,已難認有何情況緊急之急迫情事,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