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規黨紀你問我答 | 黨員在飯店酒後鬧事要追究違紀責任嗎?

問:陳主任,網上發佈不少黨員酒後滋事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黨員酒後失態也會受處分嗎?

答:小李啊,休息時間約上三兩好友聚會敘舊,這是人之常情。但對黨員幹部來說,聚會特別是喝酒後要注意言行,比如在公共場所尋釁鬧事、撒潑打鬧、脫衣甩帽等,這些行爲與黨員身份不相符,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依據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問:那如何理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呢?

答: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是指在公共大衆工作、學習、交易、通行、文化娛樂等公衆場所作出不適當或不恰當的行爲,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了社會善良的風俗、倫理和道德觀念。“造成不良影響”,是指黨員幹部不當言行在羣衆中、在網絡媒體上有負面反映,給行爲人自身名譽、行爲人所在組織和單位,造成負面的影響,或者損害了黨和政府的聲譽。每一名黨員幹部,都要牢記自己的身份,自覺約束在公共場所的行爲,自覺維護黨員幹部的形象。

來源:智廉襄陽

編輯:汪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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