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評:講人情不徇私情,重感情莫忘原則
鄭 巖
據多地紀委監委通報顯示,一段時間以來,黨員幹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現象時有發生。其中,以“人情往來”爲名送禮的現象不在少數,“紅包風”“送禮風”隱形變異問題不斷顯現,污染政治生態與社會風氣,必須引起重視、加以防範。
借生病住院及父母去世之機,服務對象向幹部贈送禮金;春節、中秋節前,私營企業主贈送高檔香菸、白酒;靠老鄉關係套近乎,打着“探望小孩”“探望父母”幌子送大額紅包……近來,一些行賄者披着“人情往來”外衣行權錢交易之實。身份上,以親戚、同學、老鄉等私人關係套近乎;時間上,選擇傳統節日或紅白事、升學、喬遷之際進行賄賂;類型上,除了賄賂金錢外,常常贈送貴重禮品、消費卡等掩人耳目。賄賂手段翻新,名義冠冕堂皇,讓一些黨員幹部放鬆了警惕、踏進了雷池。
相關案例呈現出風腐一體的鮮明特徵。一些黨員幹部自認爲在大是大非上拎得清,在私人交往中有一些禮尚往來是正常的。問題在於,一瓶酒、一頓飯、一盒茶葉、一張蟹卡雖小,卻是黨員幹部喪失原則的開始,是不法分子的“長期投資”“修橋鋪路”。所謂“人情”不斷積累,日後“還情”也就自然而然。不法分子看中的不是黨員幹部私下買東西送紅包回饋,而是利用公權力請託辦事、利益交換。黨員幹部看不到人情背後的陷阱,必然因小失大、由風及腐。
對於黨員幹部而言,講人情不能徇私情,重感情不能忘原則。黨員幹部和親友之間正常往來,彰顯禮儀,表達情感,無可厚非。而紀律所禁止的,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情往來,是“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人情往來。黨員幹部以公權力爲基礎與管理服務對象進行交易,涉及金額明顯超出當地經濟水平、風俗習慣等,不屬於正常人情往來,應依規依紀進行查處。
要看到,一些投機者通過羣紅包、物流快遞、電商平臺禮品卡等方式輸送利益,具有較強隱蔽性,這對監督執紀提出了更高要求。整治變味的“人情往來”,要聚焦重要節點,緊盯“關鍵少數”,留意重點場所,着眼突出問題,打出日常監督“組合拳”;要利用信訪舉報、審查調查等途徑挖掘問題線索,拓寬企業、羣衆監督舉報渠道,力爭早發現、早處置。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嚴肅懲處貪腐分子,探索完善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斬斷圍獵與被圍獵利益鏈,才能真正對不法分子形成震懾。
黨員幹部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人情觀,常懷律己心,守牢交往關,決不在投其所好的拉攏面前放鬆警惕,就能始終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淨,不負黨和人民的重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