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男塗鴉車廂 恐入獄加鞭刑

這2名被告分別是柯諾雷(Andreas von Knorre)和辛茲(Elton Hinz)。

新加坡國家法院昨天開庭,檢方指控2人未獲授權,於8日凌晨擅闖碧山地鐵車廠,觸犯「保護區和保護地法令」(Protected Areas and Protected Places Act)。他們又在一列車車廂塗鴉。全案將於28日再開庭調查。

根據新加坡法律,塗鴉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高有期徒刑3年,或罰款最高新加坡幣2000元(約新臺幣4萬6000元),另加鞭刑3至8下。如擅闖保護地的刑罰是最高有期徒刑2年、罰款1000新元。

這2名德籍男子於4日初抵新加坡,8日離境到泰國和馬來西亞,結果20日在吉隆坡機場被捕,他們原本要赴澳洲假期打工,21日遣送新加坡。

這是新加坡地鐵車廠5年內第4次發生列車被塗鴉事件,其中有3件都是發生在碧山地鐵車廠,但其它2起發生的塗鴉案迄今未破案。

樟宜車廠2010年5月間也遭瑞士和英籍男子塗鴉,其中,瑞士籍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外加3下鞭刑,但英籍男子逃離新加坡未被逮捕。10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