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力非天生 張麗善:農業部應檢討
雲林縣臺17線以西3000多公頃農地被畫爲低地力綠能發展區,早先已有零星農地搭設地面行太陽能板。(周麗蘭攝)
雲林縣臺17線以西3000公頃農地被農業部、經濟部畫爲「低地力」區,將作爲「綠能發展區」。雲林縣長張麗善18日強調,這些土地高達8成都還在耕種,低地力並非天生,是農水路系統不足,中央應檢討是否幫農民改善,也期盼中央與地方坐下來好好溝通,擬訂配套措施。
雲林縣府農業處18日專案報告農業部升格對雲林縣的影響,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建議農業部協助雲林縣提升地力,而非一昧發展綠電。
張麗善答覆縣議員李明哲、陳俊龍、黃文祥質詢表示,在國土計劃法的編定中,中央希望雲林縣提供更多第一類農地,縣府配合了,但現在又要雲林切出「低地力區」配合種電,她不明白到底是要雲林縣配合農業部保護土地的生產價值,還是要配合能源局種電?
張麗善說,雲林縣臺17線以西 3000多公頃所謂低地力地區,目前80%都還在耕作,一旦開放種電可能會造成如青春痘式破壞大面積耕作的優勢,她非常憂心。
張麗善強調,低地力不是天生,農業部要檢討是否爲農民做了努力,包括農水路、重畫更新,再討論土地價值,只要有積極作爲,就能讓農民發揮專業,農地能做有效利用。
她不滿指出,中央限制農地開發祭出種種法令,說到要種電,政府官員坐在辦公室用數字判定,他們不知道農民只要有一點點土地都願意種,哪怕沒有良好農田水利措施,中央不要一昧說「你的土地沒有用了」。
她說,即使要種電,也希望能夠一地兩用、地盡其利,千萬不要規畫綠能發展區做地面型太陽能板;因應極端氣候變遷以及有些作物只需要半日照,可做農電共生,如此一來,就可提供遮蔽,農民也可免於溫度過高的傷害。
張麗善呼籲,農委會升格爲農業部後,對整體農業發展要做較長遠的規畫,很多配套措施應該坐下來談,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