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拆彈 陸修法強化監督

爲防止高居不下的地方債惡化成系統性經濟風險,大陸擬修正《監督法》,明確強化人大常委會對政府債務監督。(中新社)

爲防止高居不下的地方債惡化成系統性經濟風險,大陸擬修正《監督法》,明確強化人大常委會應當加強對政府債務監督,要求大陸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應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管理情況。而爲填補財政不足壓力,大陸地方政府變相找錢之餘,「異地執法」歪風盛行,廣州去年就有近萬企業中招。

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4日起召開,並將審議《監督法》修正草案。界面新聞報導,此次修法包括完善監督工作計劃,增加規定常委會「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形式進行監督」的內容;明確「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作出適當調整」。

修法草案的另一亮點則是,要細化政府債務監督,增加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管理情況。

大陸地方債務規模過往一直不甚透明,如今更成爲經濟復甦的「未爆彈」。《華爾街日報》曾報導,大陸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總規模可能高達7兆至11兆美元,幾乎是大陸中央政府債務規模的兩倍,且有多達8000億美元面臨高度違約風險。

此外,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大陸經濟下行,地方財政捉襟見肘,「遠洋捕撈」成風。珠三角地區成爲異地執法「重災區」;廣州去年以來近萬間企業遭遇異地執法,其中大部分是民企。曾經年收入數十億元人民幣的壹健康集團,就被河南公安以涉詐騙爲由「遠洋捕撈」,瀕臨破產,無法在香港上市。

所謂「遠洋捕撈」,是指近年一些地方爲完成工作指標,同時面臨經濟下行背景下的「創收」壓力,存在公安機關異地執法等情況,類比沿海漁民出海而獲得漁獲。

「異地執法」亂象頻傳,也引發大陸中央關注。大陸國家發改委10月喊話要求防範「趨利性執法」;大陸公安部近日也發新規,明確刑案適用資金凍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