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譭柯文哲!民衆黨開除486陳延昶黨籍、吳靜怡停權1年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民衆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1日召開第3屆中評會第19次會議,分別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除名、吳靜怡停權一年處分。民衆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譭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中評會一致認定上述2黨員違紀事實明確,通過處分。
民衆黨表示,陳延昶先前以虛妄不實且惡意人身攻擊的言詞,攻擊黨主席柯文哲,遭黨員檢舉,2023年9月7日民衆黨召開中評會,決議陳延昶違反黨紀,將陳延昶停權2年。然而,2023年10月與11月,陳延昶仍以惡意不堪的言論詆譭柯文哲與民衆黨,已屬再犯,中評會於今年3月12日通知陳延昶書面陳述意見,未獲迴應。
民衆黨表示,陳延昶受停權2年裁決確定後,仍持續公開在臉書上批判民衆黨候選人,依《臺灣民衆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規定加重處分,予以除名
另外,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羣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衆黨與民衆黨員,中評會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中評會認定其有意詆譭民衆黨名譽、獲取個人聲量之行爲,經決議停權1年。若再犯,將從重量處。
民衆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譭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中評會將依規定對相關人等進行處分程序,提供裁決理由書,當事人可在裁決理由書送達翌日起算30日內,依上述《裁決準則》48條,向中評會提出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