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喝飲料領罰單 網友「禁飲食不如罰放屁」
一對夫妻在南京地鐵車廂內喝飲料被處罰的消息近日在微博上引發討論。有網友發聲「地鐵車廂內吃喝確實影響他人,不僅味道難以消除,而且撒到地上更是難收拾。」也有網友表示地鐵禁飲食並不是國際慣例,應酌情限定,不應完全禁止。出乎意料,支持率最高的觀點與是否應飲食無關,而是直言應重罰放屁。
據中新網報導,這對年輕夫妻在南京1號線地鐵車廂內喝飲料時,被巡查的南京市地鐵交通設施保護辦公室執法人員發現。地鐵車廂內禁止飲食,執法人員當場向他們開出了一張警告罰單。這對夫妻也接受教育,在執法人員的幫助下學習了《南京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上的相關內容。之後,南京市公安局地鐵分局政工辦副主任施大江將這條消息發上微博提醒乘客:地鐵內不僅「禁食」,而且「禁飲」。「難道連口水都不能喝嗎?」不少網友覺得,地鐵車廂吃東西確實有異味,「禁食」可以理解,但是「禁飲」就有些說不通了。「地鐵線路很長,有時候在地鐵上一坐就是半個多小時,口渴怎麼辦?」
「我在莫愁湖公園附近上班,家卻住在仙林,在地鐵上要有近40分鐘。」一位網友說,夏天熱的時候,乘坐這麼長時間的地鐵,經常會遇到口渴的情況。「我是年輕人,忍忍就過去了,但是,這種情況,如果放到小孩子或者老人身上,他們能不能堅持住,我覺得是個問題。」
南京地鐵的相關執法人員對此解釋說,「立法的本意是不影響運營秩序,而不是罰款。」根據新條例,在地鐵車廂內飲食可被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當被問及地鐵車廂內喝水問題時,他表示,車廂內禁止飲食包括喝水。他建議市民下車以後再喝水,如果是身體不適吃藥喝水或者嬰兒喝水,會酌情處理。 他強調,並不是說渴了喝口水就要處罰,這要根據現場情況來界定,「如果潑灑出來對他人造成影響,或者造成設施設備損壞的話,被人投訴,那麼依法還是要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