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造安老懷少的公教退休制度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國家財政再怎麼困難,教育經費必須充裕,特別是讓老師能夠安居樂業、無後顧之憂的全心投入作育英才,才符合憲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工作者生活並適時提高其待遇之意旨。
教師退休金的逐年刪減,造成許多資深老師不敢提前退休,熬到六十五歲才退者已比比皆是。特別是公立中小學老師,面對活力充沛的學生,因爲體力、精力時不我與而力不從心,卻礙於退休金的逐年下降、通貨膨脹物價飛漲,老年生活欠缺適足保障,進而不敢輕易言退,以致造成相對年輕的老師進不來。
尤其是接受新課綱澆灌之年輕老師,有滿腔教育熱忱,卻沒有一個穩定、久任的工作可盡情展現他的專業;雖然可擔任代理教師授課,卻沒有辦法心無旁騖的在中小學奉獻。據統計,公立中小學平均有十四%都是代理教師,雖然憲法法庭在一一三年憲判七號判決中闡釋代理老師一旦變成專任,他的職前年資可以被採計,費用由中央來分攤。然而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作法,真正的問題還是要讓這些資深老師的退休金不虞匱乏,進而可提早或適時退休讓出空缺給年輕的老師,也是讓我們的孩子能夠接受一個有活力、有新視野的年輕老師,「老者安之」才能達到「少者懷之」之理想境界。
年金改革對大學教師更顯不公,因爲大學老師取得博士學位以後才進入到大學教書,通常年紀已屆壯年,甚至逾不惑之年已所在多有,導致屆齡退休時,年資通常不長,毫無軒輊的退休金逐年遞減制度,對於這些大學老師更顯不利,包括大學老師也不願意提早退休,更充斥專案教師等非久任型師資作爲人力調節。就我所知,審理年改退休金的大法官,其中有的是學者,卸任大法官後也希望在大學再謀一個教職,美其名是繼續貢獻,說穿了還不是原來大學的退休金不敷老年生活所需,無法符合「最終職位終身合理照顧原則」。
就公務員而言,因爲逐年刪減退休金也造成有很多公務員不願意退,根據學者林俞君的研究,年改後公務人員的退休率確實下降,而且自願退休的比例減少,屆齡退休的比例增加。考選部的高普考報考統計,也呈現雪崩似的遞減,考選部認爲是少子女化、就業市場競爭及公私部門爭相競逐所致。爲何「鐵飯碗」再也不香?有學者指出Z世代要工作到八十歲,年輕人看到不友善的公教人員制度,無法保障退休生活無虞,進而不願意爲人民服務,最後受害的還是國家、全民。
立法院刻正審查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停止所得替代率分十年調降到六十%,維持在今年的六十七點五%,不僅接近年改時考試院所提原初版本七十%,並徹底考量通貨膨脹、職業衡平、國際及社會情勢,絕對不是總用破產情勒者所稱的走回頭路!此次解民倒懸之修正草案,可謂符合憲法法理原則,解救公教人員在職涯現場的苦難,使全體國民在年金制度中都能獲得平等的關懷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