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工程師偷拍女同事如廁 手抖未遂賠20萬換緩刑

陳姓工程師偷拍女同事如廁,案發後賠償20萬,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中時資料照)

擔任工程師的陳姓男子,去年11月趁女同事如廁,將手機伸入廁所隔板縫隙,試圖拍攝不雅照片,卻因手抖而未遂,士林地院考量陳男賠償女同事20萬,雙方達成和解,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陳姓男子案發後坦承犯罪,辯稱當時因爲壓力很大,沒有辦法剋制內心的衝動,事發後,即將電腦格式化,否認有攝得女同事如廁畫面,女同事則稱,內心留下陰影,擔心不雅照外流,希望確保照片不要外流,案經警方數位鑑識還原,並未發現不雅照。

判決指出,陳男將手機伸入女同事如廁的隔間,因操作不當,僅攝得廁所隔板,且當庭賠償20萬元考量陳男並無前科,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教訓應知警惕,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2年,以啓自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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