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震撼彈 NCC拍板臺灣大並臺灣之星、遠傳並亞太
NCC通過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申請案。(圖爲臺灣大哥大門市。本報系資料照片)
NCC今天審議通過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兩大申請案;由於合併後2家業者頻寬超標違法,附款要求臺灣大、遠傳在2024年6月底前,以無償繳回頻寬、交換或交易等方式,限期改正頻寬超標問題。
臺灣大哥大宣佈合併臺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爲電信產業投下震撼彈,兩案分別在去年2月10日跟3月23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遞件,NCC去年9月底召開聽證會,歷時近1年審議通過,兩項合併案後續還需要經公平會同意。不過,傳出「臺臺並」可能重新議約,也讓電信業「新三國時代」埋下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