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自治條例草案進度疑止步 花蓮縣府:正調整罰鍰金額

《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目前正調整罰鍰金額,預計最快本月底送交法規審議會。(羅亦晽攝)

動保議題長年受到社會關注,不少縣市政府擬訂自治條例因應,《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但縣議會時隔半年卻未收到,以致無法審議,要求縣府應加速完成,讓法規儘早上路。縣府表示,目前僅剩罰鍰金額待調整,預計最快本月底送交法規審議會,縣務會議通過後,再提交議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上月正式成立「寵物管理科」,但花蓮目前未有配套措施對接相關業務,甚至農業處去年10月底已完成公告《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進度也似乎止步,縣議會迄今尚未收到草案進行審議,引起縣議員張美慧關注。

張美慧指出,農委會已成立「寵物管理科」,負起毛小孩從「出生至死亡各階段,全面照顧」的使命,未來還會設立動保司、成立寵物管理專法等措施,但過去歷次在定期會不斷提到的《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街道犬貓遺體處理作業流程》,截至目前縣府都尚未完成,質疑縣內動保業務將如何與其對接。

她也提及位在鳳林鎮的狗貓躍動園區已完工啓用,但內部無火化設施,許多飼主無法妥善處理寵物遺體,除要求農業處加速自治條例作業流程,並呼籲縣府應正視縣內寵物火化合法化的議題。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先說明自治條例進度,今年1月邀集各相關機關單位、學界及民間愛護動物人士,召開動保平臺會議,針對草案再次研商,由於裁處金額低於規定金額的3萬元,需重新調整,待草案細部微調後,將再與農委會確認,預計本月底、6月初會送交法規審查委員會審議,屆時通過縣務會議,就會盡速提交縣議會。

至於業務對接,陳淑雯迴應,目前仍持續與農委會畜牧處保持密切聯絡,並參考外縣市爭取動物認領養宣傳車等成功計劃,向中央爭取經費。火化合法化部分,目前縣內有3家無合法執照的寵物火化業者,未來除盡力輔導業者合法化,也會向外縣市尋求協助、朝向與現有合法、可焚化業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