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保全李宗瑞」要坐牢了!性侵2少女判10年定讞將執行
▲涉嫌略誘高雄少女的羅育祥,先前性侵2少女案已遭判刑10年確定,將發監執行。(圖/記者張榮恩攝)
涉嫌略誘高雄14歲少女的「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今天被高雄地檢署聲請羈押,而他先前以應徵面試爲由,誘拐2名國中少女趁機下藥性侵、拍照案,原被臺北地檢聲押獲准,去年1月起訴後,由法院裁定5萬交保,案經臺北地院在今年7月判羅10年徒刑,羅收判後20天未上訴,已經在8月31日確定,全案已送交北檢擇期發監執行。
羅育祥在2018年任職某保全公司區經理,利用應徵人員職務之便,上人力銀行網站找尋需要打工機會的少女,5月5日,羅男以拍攝實習照片爲由,約出A女喝飲料,偷偷下藥讓A女喝下後,帶回住處要A女換實習制服,等藥效發作,A女昏迷後性侵得逞,並拍下自己的獸行。
幾天後的5月26日,羅男又以實習爲由迷昏B女並性侵、拍攝猥褻照片,羅男還DIY,把精液倒進B女嘴裡,後來因爲B女回家後仍然意識不清,父親覺得可疑,帶B女到醫院驗傷報警,才逮到羅男。
北檢一度聲押羅男獲准,2019年1月起訴後,法院裁定羅男5萬元交保,2020年5月審理期間,檢方曾以羅男恐有反覆實施之虞爲由,建請法院裁定收押,但法官認爲羅男無前科、態度良好,且已經不在保全公司工作,沒機會再犯等理由,告誡不要接觸被害人,未予羈押,7月23日,北院合議庭依2個對少女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羅男徒刑10年。
依法羅男須在收到判決後20天內,提起上訴,經法院計算,截至8月31日期限爲止,羅男都未上訴,全案因此確定,法院已經在9月2日上午將案卷送交臺北地檢署,北檢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發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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