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轉一般董事須空窗期 臺中銀副董、新光銀董事辭任

臺中銀(2812)副董事長施建安請辭法人代表與副董,即是因施建安原本爲臺中銀獨董。與新聞無關,臺中銀行/提供 黃奇鍾

擔任獨立董事僅一屆後轉任一般董事,金管會要求須經一段空窗期。據悉,臺中銀(2812)副董事長施建安請辭法人代表與副董,即是因施建安原本爲臺中銀獨董,另外,新光金子公司新光銀行董事陳允進於月前請辭,也與此有關,因陳允進在今年新光銀董事會換屆前,即是擔任新光銀行獨董。

金融業者指出,長期擔任獨立董事後,依規定就不能轉任公司的一般董事,但是如果只擔任過一屆獨董,再轉任一般董事,相關規定原本並不是那麼清晰。不過,現在金管會對於獨董轉任一般董事,態度較明確,即須有空窗期,不能上一屆擔任獨董,這一屆就轉任一般董事,也因此像施建安、陳允進兩人都是上一屆的臺中銀、新光銀獨立董事,今年換屆改擔任一般董事,因爲中間少了空窗期,因此兩人均辭任現職。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