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陸籍艇突穿海防 巡防區應處標準程序影像獨家曝光

海巡第二巡防區曾向本報示範巡防區對海上不明目標標準處置程序。記者洪哲政/攝影

針對陸籍小艇突破北部海防駛抵淡水河口,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歸責第三防巡區雷達操作手與北部海岸守望哨人員誤判,讓小艇一直到了淡水河口,才讓八里守望哨人員以望遠鏡辨識出非我國漁船。本報曾訪視海巡第二巡防區展示對海上不明目標處置過程,在雷達發現無法辨識的目標後,雷操手須向管制官請示,並致電海軍雷達交互鑑定,再由最近目標的海巡雷操手啓動遠端監視系統確認目標,若無法確認,就要出動線上巡邏艇前往察查,或動員巡邏站於岸際防堵。

也就是說雷操手若未發動第一個回報管制官不明目標的動作,或管制官未啓動後續交互查察程序,就不會有派出線上巡防艇前往攔截的動作。事發當日海巡是透過漁民打118報案,纔在6浬處發現光點,顯示船隻先前疾航在臺灣海峽上甚至已進入12浬領海,都未被主動偵知,第三巡防區面對這艘陸籍快艇當日的應處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必須詳查。

而根據本報前往海巡第二巡防區考察巡防區對不明目標處置程序的影片所掌握,第二巡防區面對無法確認的模擬目標能啓動「遠端監視系統」再做確認,是因爲海巡署在鼻頭角與宜蘭部署有長距離軍規級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可辨識6海浬以上目標。而淡水河口兩岸或北部桃竹海岸,並未部署這項裝備,而是連繫沿岸守望哨以望遠鏡協助確認目標。

海巡部署於各海岸的雷達站,都屬無人雷達站,各站雷達操作手都集中於巡防區作業。雷操手若發現海上有異常不明目標,即向召集人反應,由巡防區啓動目標確認機制,已形成標準程序。若巡防區提前反應能力不濟,未及時派遣線上巡防艇加以攔截,讓海上不明目標迫近岸際,巡防區也必須要及時動員岸巡邏站出車趕抵不明目標可能抵達的海岸或港口,在岸際加以防堵。

按管碧玲公開說法,海巡雷達在北部6浬偵測到這艘陸籍小艇,但依其航行進出港航線而誤判爲我方漁船,因爲目標並沒有開啓AIS自動詢答系統,雷達幕上只有一小光點,無法辨識,由於北部竹桃海岸一直淡水河口,並未部署岸際紅外線熱像儀能日夜監控並自動做目標影像辨識,人力誤判。

海巡署2018年在臺灣7處、金門3處部署長距離軍規級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具備雷達與紅外線影像及雷射測距功能,北部目前部署在鼻頭角及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