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陸配居留逾期將遣返 淚求有過動兒要照顧 移民署急伸援手
陸配黃女因居留逾期面臨遣返,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攜手下,讓移民署本署開特例,助黃女繼續留在臺灣照顧家人孩子。(崔正綱攝)
高雄38歲陸籍配偶黃姓女子,多年前與前夫來臺定居,育有2子,現已離婚。去年中旬到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辦理居留延期時,發現居留已逾期,面臨遣返。黃女淚求移民署幫忙,表示忙於工作賺錢養家,還要照顧患有過動症長子,才未注意已逾期。第一站聽聞後,緊急行公文至移民署本署開特例,並於去年下半年完成手續,讓黃女能繼續留在臺灣,照顧、陪伴小孩過新年。
據瞭解,來自福建省的黃女,2004年間與當時在幫親友女裝店工作、從事批發的前夫溫男認識,隨後兩人墜入愛河,並在當地結婚。
後來考慮到小孩的教育問題,兩人於2012年返臺,定居於美濃,隨後育有2子。但來臺後,雙方常因經濟問題相互爭吵,並於2021年5月底離婚,離婚後溫男轉往外地打工維生,黃女則在當地與友人開餐飲店賺錢。
黃女來臺後,一直與公婆關係良好,離婚後仍同居在一起,並且照顧公婆、及90歲的祖父。而黃女長子卻在國小時遭診斷罹患過動症(ADHA),需定期回診治療,黃女此時一人當三人用,不僅要在外工作賺錢養家,還必須照顧公婆、2個兒子,更要抽空帶長子到醫院回診。
2022年5月初,黃女到移民署第一服務站辦理居留延期時,服務站人員發現她居留已逾期,且黃女與溫男離婚,居留事由應由配偶更改爲依小孩監護權繼續留臺,但黃女卻忙於工作、照顧家庭尚未更改,將面臨到1萬元罰款外,並依規定遣返回大陸。
黃女聽聞要遣返回大陸時,無助得聲淚俱下,央求服務人員幫忙,表示「她還有公婆、患有過動症的小孩要照顧」,因公婆身體有恙無法照顧小孩,再加上大陸防疫政策下,無法立即返臺,擔心兒子們無人照顧。
黃女的公婆得知黃女將被遣返,與在外地工作的溫男,一同寫陳情書,懇求第一服務站網開一面;此外,黃女長子的國小老師也力挺黃女,稱長子在黃女細心得照料下,有明顯好轉的跡象。
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實地訪查之下,確認屬實,隨後第一站緊急發公文至臺北移民署本署,讓移民署開特例,協助黃女重新取得居留,繼續留在臺灣生活,而移民署在下半年獲准,允許黃女繳清罰金後可繼續留在臺灣,讓黃女能夠持續照顧公婆以及孩子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