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逆轉!臺中女中、大華國中食物中毒案 這原因不成立

臺中女中3月29日通報校園食物中毒後,臺中市食安處立即啓動個案、供膳場所調查及採檢等相關調查作業。(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日前臺中女中、大華國中兩校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在檢體檢驗結果出爐後,經綜合研判因食物引起人體不適因果關係不成立。(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3、4月間陸續爆發臺中女中、大華國中疑似食物中毒案,分別有48人、75人在食用學校午餐後出現腹瀉、腹痛症狀,11人就醫,臺中市食安處將環境、食餘以及人體檢體送驗,結果大逆轉,因食餘檢體皆未檢出病菌,經綜合研判因食物引起人體不適因果關係不成立。

臺中市食安處3月29日接獲臺中女中通報疑似食品中毒通報,該校學生於3月27日中午食用團膳後,陸續有48名學生出現不適,10人就醫。而4月11日大華國中全校589名師生用完午膳後、陸續有75人出現腹瀉、噁心等症狀,僅有1人就醫,治療後即返家休養,校方當日即進行通報。

食安處在接獲通報後立即啓動個案、供膳場所調查及採檢等相關調查作業,其中臺中女中採檢3件環境檢體、6件食餘檢體以及18件人體檢體,結果皆未檢出病原菌;而大華國中部分採檢4件環境檢體、2件食餘檢體以及13件人體檢體,僅在1件人體檢體中驗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最後綜合研判2件校園食物中毒案不成立。

食安處強調,一接獲通報立即對供膳業者依《食安法》規定,要求廠商暫停供餐,作業區進行清潔消毒,經食安處派員實地複查合格後已恢復供餐。

食安處解釋兩案皆依照食藥署「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進行綜合研判,主要因採檢結果環境檢體與食餘檢體皆未驗出病原菌,最終判定「因食物引起人體不適因果關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