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爲前女友車貸偷學長錢包!軍情局大兵瞎掰:是幫忙放回去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勤務大隊林姓步槍兵於寢室翻找室友皮夾被抓包。(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勤務大隊20歲林姓步槍兵,在寢室翻找李姓室友皮夾內錢財,當場被抓包,林兵事後向長官解釋「是一時忍不住」,被檢方依竊盜未遂罪起訴。今(9)日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林男堅不認罪,辯稱「是錢包快掉下來,才幫忙放回去」,但3名長官出庭作證駁斥他的說法。

林兵否認犯行,其士官督導長作證說,先前就得知林有偷竊情況,案發當天接到林的Line電話,林在電話中表示:「我拿了學長的皮包,被看到了」,她當時反問爲什麼要這麼做,林回:「一時忍不住」,進一步追問:「爲什麼忍不住?」林說:「我就是忍不住。」

士官長作證說,當天知悉有傳Line問林「不是約法三章過了?你讓我很失望!」,林以文字回「對不起士官長」,經追問,才瞭解林近期爲了要繳前女友、自身車貸跟修車等,所以經濟情況吃緊,故竊取弟兄的錢。

李姓室友說,包包當時拉鍊是拉一半,放在夾層最下面,看到林行竊時,還站在後方看全程,後來出聲,林見形跡敗露才緊張說「對不起學長,可不可以原諒我,下次不會再犯了」。

林反駁,自白書是按長官修改,非自己意思,而且長官要他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敢反抗,更解釋「是看到學長錢包從包包掉下來,才幫忙放回去」。

法官進行辯論終結時,詢問林學經歷等,作爲量刑參考,林回高中畢業、志願役服役中,籤4年,目前1年10月,月收入約39000元。審判長問「希望怎麼判?無罪嗎」,林回「按法官判斷」。全案定於本月30日宣判。

庭後,記者向林表明身份並詢問是否不承認偷竊,他隨即兇狠地迴應:「你是記者,關我什麼事?」更挑釁地說:「不是要來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