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中信銀同時籌組二大千億級離岸風電聯貸案 最快年底簽約

中信銀同時籌組二大千億級離岸風電聯貸案 最快年底簽約。圖/本報資料照片。

據公股人士透露,爲爭取各大行庫的支持,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旗下的離岸風場團隊日前已積極拜訪相關高層爭取支持,而除了CIP之外,另一開發商沃旭亦有千億級聯貸案同步爭取各大行庫支持,這二案均由中信銀出任財顧進行統籌,最快將在今年底之前完成簽約。

中信金雖然先前發動公開收購新光金失利,但近來在業務和獲利上都大有展獲,尤其在賴政府高度重視的「離岸風電政策」上,更扮演吃重角色,特別是沃旭彰化大西南風場和CIP的渢妙風場是八大行庫之間最近正如火如荼進行的兩大聯貸案,均爲千億級,合計二千億的聯貸案,正是由中信金旗下中信銀出任財顧進行統籌。

知情人士指出,中信銀日前已舉辦過聯貸說明會,並且爲上述兩大風場向各大行庫洽詢參貸額度。國發會先前已找財政部爭取各大行庫協助離岸風電的聯貸案,基於配合政府政策,加上這兩大風電開發商均已有相當開發、維營的經驗,以及現在國內各大企業集團基於國際RE 100的要求,對綠電需求殷切,因此承作離岸風電放款的態度已較先前軟化,而且比起海上風機作爲擔保品,反而各大行庫更重視「現金流」。

對此知情的大型行庫高層進而說明,行庫衡量離岸風電放款風險的方式 未來將爲要求其每月現金流必須高於還本付息一定的倍數,剩下的才能作爲開發商發放股利或是其他營運支出;高層也指出,風機離開風場就不能發揮作用,擔保性反而不如現金流,此外,有外國政府或是其信保基金出面作保也非常重要。

雖然兩大案都和離岸風電有關,但資金用途則大有不同。知情人士指出,沃旭是要把風場的股權賣出,其聯貸案很重要的部分將提供給買家作爲承接股權的資金之用,大型行庫主管也表示,沃旭先前興建風場是以自用資金完成,而向國銀申請的聯貸案主要是用於週轉金支出,而且先前還有丹麥政府出來作保,所以八大行庫在該聯貸全員到齊。而現在雖然該聯貸案等於讓沃旭「出場」去投入下一個風場開發計劃,原大彰化西南風場由新買家接手,但由於該風場已經分別和臺積電、臺電都簽有長達20年的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購電協議),也讓大型行庫較有穩定現金流的信心。

而CIP的千億聯貸資金,則將投入興建離岸風電開發計劃3-1的渢妙風場。由於當初3-1計劃已進入「零元競標」時代,亦即,開發商必須另找企業簽署CPPA(企業購電協議),對此大型行庫主管表示,未來政府要徵收碳費,淨零政策的加速和RE100均會使企業對綠電需求更高,這也使行庫對CIP聯貸案的評估,會集中在其所提出的CPPA和未來現金流預估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