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大陸拍影片自清「沒犯法」 黃紹庭羈押庭上全認了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搜索當下卻從小港機場搭機躲到大陸廈門,躲了3天昨天才返臺,黃在陸期間一度錄影片「自清」絕無犯法,但今羈押庭上,黃紹庭坦承以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詐領所得匯入黃妻名下支付服務處雜支,法官審酌他犯行,最終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26日一早發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等17人偵訊後,6人交保,其餘請回,僅聲押黃的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但法院未準押,裁定請回,檢方已對法院裁定提起抗告。

因黃紹庭當天未到案,檢調當時掌握黃行蹤,發現黃一早便帶着行李離開住家,前往小港機場臨櫃購買機票,搭機飛往大陸廈門後失聯。

隔天27日,黃紹庭自錄影片傳給國民黨議會黨團,表明這趟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泄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得知遭搜索的消息後,第一時間已主動致電檢調說明行程,等這1、2天事情處理完後就會返國,但他直到昨天下午2時才搭機返臺。

雄檢漏夜訊問後,今凌晨5時許向法院聲押禁見,高雄地院下午2時30分開庭,歷經2個小時審理,下午4時30分許裁定羈押禁見。

黃紹庭雖自拍影片「自清」,但法院裁定理由書,揭露他所有犯行,黃坦承在市議員任內,以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費,或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詐領所得則按月匯入妻子名下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費用,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法官考量黃紹庭有頻繁入出國紀錄,且妻子、子女長年定居在美國,本人也曾因工作取得美國籍,可見他具有逃亡國外的生活經驗、人脈、經濟條件,全案還有多名公費助理尚未到案,助理回捐的費用如何運用有待釐清,具羈押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

因黃紹庭在搜索當下搭機前往廈門,檢方懷疑行動早被他知悉,因黃紹庭父親住處還搜出預先演練詢問內容的串證筆記,檢方已查扣黃的手機等事證,指派檢察官分案調查泄密一事。

黃紹庭疑詐領助理費,30日早上被檢方聲押禁見,下午法院裁定準押。(記者張議晨/攝影)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今天凌晨移往高雄地檢署復訊,今早被檢方聲押禁見。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