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央企旗下光伏、風電資產被掛牌轉讓 背後原因是什麼?
價值數十億元的新能源資產正在被甩賣?近日,多家央企旗下新能源資產被掛牌轉讓,包括光伏電站、風電站等。
11月15日,北京產權交易所網站顯示,中廣核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廣核風電”)擬出售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45%的股權,轉讓底價爲18.81億元,以及中廣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45%的股權,轉讓底價爲18.45億元。此外,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和零碳”)也於近日掛牌轉讓10個光伏、儲能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轉讓方背後均有央企身影。
對於部分央企爲何選擇出售新能源資產,TrendForce集邦諮詢分析師張濡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隨着新能源裝機持續增長,電網消納壓力增大。雖然新能源項目投資成本有所下降,但非技術成本卻在上升,導致新能源項目無法實現承諾的收益率。”
有央企密集出售新能源資產
天眼查顯示,中廣核風電第一大股東正是中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除上述兩大項目外,11月13日,中廣核風電也欲出售中廣核新能源(象山)有限公司49%股權,轉讓底價爲4.95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廣核風電原本持有該三家子公司100%股權。這意味着,即使出售部分股權,中廣核風電仍然控股這三家子公司。
財務方面,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2023年淨利潤爲8811.32萬元;2024年初至10月31日,實現淨利潤1.19億元。中廣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淨利潤爲2.29億元;2024年初至10月31日,實現淨利潤7925.55萬元。中廣核新能源(象山)有限公司2023年淨利潤爲1.26億元;2024年初至10月31日,實現淨利潤9494.14萬元。
另一邊,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旗下公司則在甩賣虧損資產。11月12日,東方電氣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風電”)擬出售木壘東新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權,轉讓底價爲9.29億元。
2024年初至10月31日,木壘東新新能源有限公司營業收入爲0元,淨利潤爲-54.87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東方電氣風電在轉讓公告中強調,本次產權轉讓將導致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交易完成後標的企業不得再繼續使用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另據天眼查,中和零碳由國家電投集團雲南國際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由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間接全資持股。
中和零碳擬出售的項目包括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智慧能源項目、金堂整縣屋頂分佈式光伏項目、文山整市屋頂分佈式光伏項目、魯家箐老半山光伏項目、長興雲伊儲能項目、海寧雲伊儲能項目、富民整縣屋頂分佈式光伏項目、易門底尼張半山光伏項目、嵩明縣樣板房項目,以及祿豐市勤豐鎮、土官鎮、彩雲鎮分佈式光伏項目。
可以看出,中和零碳擬出售的項目大多爲分佈式光伏項目。
爲何密集出售新能源資產?
對於爲何有央企密集出售旗下新能源資產,張濡鏡補充表示:“隨着新能源行業發展逐步成熟,政策補貼逐步退坡,對於依賴補貼的項目造成挑戰。此外,隨着全國電力市場逐步建立,新能源將作爲商品參加到市場中自由交易,電價波動更加頻繁。”
2024年10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佈《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促進分佈式光伏發電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並適應行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
信達證券認爲,新版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細化項目分類。其中,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總裝機容量限制擴容至50MW,但其電量只能選擇“全量自發自用”模式。運營管理方面,提升調控能力,逐步入市交易,開始分攤費用。此外,新版管理辦法還要求分佈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或將以當月月度交易價格或當日現貨交易價格結算上網電量。
SEMI中國光伏標準委員會聯合秘書長呂錦標則認爲:“階段性、小規模範圍調整,構不成趨勢變化,主要還是(因爲)以央企爲主導的各企業完成‘十二五’能源發展目標進展不一。”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央企正在買入新能源資產。11月12日晚間,九洲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將持有的子公司泰來風電100%股權轉讓給中核匯能(黑龍江)能源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價款爲4.48億元。
中核匯能(黑龍江)能源有限公司由中核匯能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中核匯能有限公司正是中國核電控股子公司。中國核電在收購公告中表示,此舉是爲落實公司清潔能源的發展戰略,持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