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漲租不成縱火燒死房客出氣 判無期再賠38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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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詹德榮承租臺銀土地建屋再出租給他人,2018年因未能順利調漲房租,且有遲延繳租情事,他竟縱火導致黃姓房客未能及時逃出遭燒死,刑事部分他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縱火致延燒波及多戶房屋部分,臺灣高等法院判他須賠償382萬多元。可上訴。
70歲的詹男將建物分租給黃男居住,並且供鄭、羅兩名房客放置物品使用,前後已逾十餘年,他認爲其房屋租金收入過低,且有遭遲延給付情形,他要負擔基地費用又未能調租,導致入不敷出。
2018年4月4日上午8點,詹男在屋內潑灑汽油縱火,大火迅速延燒,造成在屋內睡覺的黃姓房客不及逃生,被救出後經送醫仍傷重死亡。前年最高法院將詹男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詹男放火燒燬房屋,因火勢蔓延波及多棟房屋,致鄰居房屋燒損,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部分,高院民事庭依損失情況,判決他共須賠償382萬82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