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超商遇友人10歲女購物 他竟強拉進暗巷襲胸

高雄陳姓男子將年僅10歲的女童拉進暗巷襲胸,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3年10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陳姓男子到超商購物時,遇到友人年僅10歲的女兒,陳男竟起淫念,假借與女童談話爲由,趁勢將她拉到超商外的暗巷,並伸狼爪對她襲胸,女童大聲求救引起路人注意,陳男才停手逃離現場,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3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2019年6月9日晚間6時許行經高雄鳳山區某便利商店,發現友人年僅10歲的女兒正好也在店內購物,陳男便上前與女童打招呼、攀談,陳男結帳後,對女童說有關於爸爸的事情要和她說明,就把女童連拐帶騙帶出便利商店外。

由於女童確實認識陳男,所以不疑有他,跟着陳男走出店外,未料,陳男竟強拉女童進入超商旁的暗巷,並伸手朝摸了女童的胸部一把,陳男的行爲讓女童驚嚇大叫,幸虧剛好有一名男子行經該處,聽到女童尖叫聲探頭查看,才讓陳男停手,並逃離現場。

女童獲救後,跑回家向父母說明自己遭陳男猥褻的情事,女童的父母立刻帶着女兒到警察局報案,而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有強拉女童到暗巷裡的事實,另外,還查出陳男在猥褻女童前3天,曾在附近撬開他人機車置物箱偷竊財物。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襲胸,辯稱只是在跟女童玩耍,也否認偷取機車置物箱內的財物,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不採信陳男說詞,陳男遭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3年10月徒刑,而竊盜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