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傳裸照恐嚇女同學 判囚6月+240小時公益勞務

潘姓男子因愛慕國中女同學,但未能理性處理感情問題,竟回傳女同學裸照恐嚇,遭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邱立雅)

26歲潘姓男子與陳女曾爲國中同學,當時兩人因關係友好,曾互傳自拍裸照給對方,未料10年後雙方感情生變,潘男竟開數個分身帳號惡言辱罵並恐嚇陳女,脅迫陳女提供其他自拍裸照。新竹地院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同時因缺乏法治觀念,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潘男與陳女年少輕狂時感情交好,曾在2014年到2016年之間,互傳自拍裸照給對方,未料10年後兩人兩情生變,讓曾經愛慕陳女的潘男一夕變臉,在2022年間,透過數個社羣平臺帳號,傳訊息給陳女辱罵她:「妳真的很賤」、、「我這邊收集到很多東西」、「想要欣賞欣賞你淫蕩的身體」、「看妳乖不乖」等文字訊息,甚至還附上陳女之前的自拍裸照。

除了不斷回傳陳女裸照,還附上陳女粉絲專頁貼文按贊好友列表截圖,發訊息稱:「不知道傳給這些人會怎樣」、「我看您很想紅喔?」暗示可能將陳女裸照傳送給他人,導致成陳女驚嚇不已,擔憂自己的不雅照片會流傳在網路上。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潘男因對陳女有愛慕之意,但未能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出言恐嚇反傳裸照行爲已影響陳女生活、工作及家庭生活甚鉅,念在潘男與陳女已20萬達成和解,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兩年,另判決確定後兩年內應向指定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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