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跨越式新發展:2025年上市公司將嚴格執行信批要求

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3月4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我國正式進入全國兩會時間。作爲每年關注度較高的一次會議,全國兩會成爲熱點話題扎堆的主戰場,在“雙碳”目標提出後,可持續發展報告持續受到關注。

在這樣的背景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以下簡稱《意見稿》)明確提出披露主體要發佈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這標誌着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跨越式發展邁出了重要一步。

澳洲會計師公會華東和華中區委員會委員、卓佳集團大中華區首席執行官張海亮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此次《意見稿》只是作爲徵求意見稿,但預計生效日期和執行範圍不會有較大變化。“我們預測,一旦《意見稿》最終確定並正式實施,那意味着從2025年開始,上市公司將需要嚴格執行ESG相關披露要求。”

強制與自願結合

在證監會統一部署下,近日,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分別發佈了《意見稿》,明確提出要鼓勵A股上市公司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或ESG報告。從三大交易所發佈的具體內容看,除了披露主體適用範圍有所差異外,其他披露要求也都保持了一致,主要包含6章58條,設置20個具體議題。

安永大中華區可持續發展服務主管合夥人唐嘉欣表示,《意見稿》立足我國國情和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借鑑了境內外ESG信息披露準則、上市公司披露經驗和最佳實踐,同時又體現了中國特色,這反映出我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價值觀。

近年來,得益於監管部門對可持續發展的大力推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識也在逐漸提升。Wind統計顯示,目前除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外,滬深兩地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可持續發展/ESG/CSR報告的發佈率達到90%左右,較之前有明顯提高。

張海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政策制定和實施進度來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佈的《意見稿》是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從自願向強制的一個重要轉變,這爲市場釋放出了明確的政策信號。

據瞭解,在《意見稿》未發佈之前,A 股上市公司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通常會參考港交所的報告,目前港交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需披露年度ESG報告,和港交所不同的是,《意見稿》主要採取強制披露與自願披露相結合方式。

對比來看,港交所對環境及社會維度的12個議題遵循“不遵守就解釋”原則,即發行人可在提供經過審慎考慮的理由及解釋前提下,選擇不按照指引要求披露相關議題。

而《意見稿》則按照強制披露、引導披露和鼓勵披露的層級對不同議題設置差異化披露要求,其中對於涉密信息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按照指引個別條款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可在充分說明原因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披露內容或者採取替代措施。

對此,一位資本市場人士認爲,當前市場接受程度是影響ESG強制披露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境外市場中ESG披露已經成爲上市公司的標配,相比之下,中國內地的ESG披露還有待發展,市場和投資者對ESG的接受程度也有待提高。“整體來看,中國內地上市公司ESG距離強制披露還有一段路要走。”

張海亮也認爲,要將《意見稿》的內容轉化爲實際操作,並確保上市公司能夠充分遵守披露要求,未來可能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高質量信息披露要求

基於此,《意見稿》也充分考慮A股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治理、管理和披露現狀,並設置過渡期安排和緩釋措施,從而給予上市公司充裕的時間做好能力建設和實施準備。

張海亮解釋,從時間表看,2024年三大交易所發佈《意見稿》,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4月30日前發佈2025年度的《可持續發展報告》,這樣的安排爲上市公司提供了比較充足的準備時間。

按照《意見稿》要求,納入深證100指數、創業板指數、上證180指數和科創50指數的樣本公司,以及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都將被納入強制披露範圍。

對於這些公司的披露經驗,張海亮表示,上述大多數公司已經有披露ESG報告的相關實踐,因此不會過多增加上市公司的負擔與額外披露成本。“我認爲,2025年這個節點的設立比較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參考港交所的ESG披露實踐經驗,《意見稿》在落地實施過程中也可能會遇到一些難題。比如,《意見稿》作爲試行版本,未來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和定義,從而確保與國際接軌並符合中國內地的實際情況。

此外,對於一些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來說,也需要時間來適應這一新的披露要求,特別是對於之前未進行ESG披露的上市公司,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和時間建立相關的管理體系和報告流程。

基於這些難題,張海亮建議,針對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方面的需求,監管機構可以組織相關的培訓和指導活動,幫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意見稿》要求。

同時,監管機構也應加強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監管和執行力度,對於違反相關要求的上市公司應及時進行處罰和公示,以維護市場的公平和透明。

對市場來說,監管部門通過加強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也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投資價值和投資者回報水平,這會引導各類要素向可持續發展領域聚集,並促進“雙碳”目標實現和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在唐嘉欣看來,本次《意見稿》是國內可持續發展監管領域裡程碑式的一個標誌,對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要求來說,也將從數量趨向質量,從定性趨向定量,從披露趨向治理,這將爲高質量的信息披露營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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