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永續論壇/中山大學碳權中心組長王右仁 積極開發自然碳匯

中山大學碳權中心組長王右仁。 記者曾學仁/攝影

中山大學碳權研究與服務中心組長王右仁表示,臺灣社會風氣對碳權、碳交易應有正確的認識,碳交易的背後是良好的經濟誘因,他指出,臺灣有非常棒的林地資源,應更努力開發自然碳匯,不僅爲了碳權,對於生物多樣性、水土保持都有幫助。

臺灣逐步啓動碳權交易,然而近年國際上也出現一種聲音,認爲買碳權並非自身投入減碳,甚至有人將之形容成「贖罪券」,王右仁認爲,這樣的觀念應該要被改變。

「買碳權並非洪水猛獸。」王右仁強調,碳排放沒那麼容易消除,多數人只看到買碳權,卻沒想到爲何有碳權可以買?這是因爲有別人的努力減碳,才能產生碳權、進而出售,這不是贖罪券,不論是政府或民間都應先推廣正確觀念,纔有助市場活絡。

王右仁回顧碳交易制度的總量管制,最早是起源於美國燃煤電廠避免酸雨的二氧化硫排放管制,當時創造良好的經濟誘因,成爲典範,「你從事相關投資,一方面對環境好,另一方面如果成功,低於標準還可產生額度來出售,透過經濟誘因來催動環境友善。」

除了碳交易,王右仁強調,漂綠這個詞也應該要釐清定義,很多人認爲只要買碳權就是漂綠,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漂綠是沒有碳中和的作爲,但宣稱有,這纔是真正所謂的漂綠。」

王右仁建議,比較好的作法是,企業從事碳交易時,若要避免買到假碳權,首先應透過臺灣碳交所購買,因爲有嚴謹的查覈、把關,可大幅減少疑慮;其次是有法遵的效益,透過碳交所買到的碳權可抵減部分碳費,若未透過碳交所,直接向國外購買則會產生風險,可委託國際專業的認證公司檢驗碳權是否真實存在,將風險降到最低。

王右仁也認爲,應該更努力開發自然碳匯,臺灣林地資源豐富,但是當中多數爲國有地,政府應適度放寬,不只是爲了取得碳權,而是每一個企業經營這塊地的同時,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水土保持等,對當地居民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