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公益訴訟職能治理農業面源污染

“現查明:2022年3月2日,本院幹警在走訪調查時發現,永昌縣水源鎮北地村四社67號附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加油站以北500米附近田地上附着大量廢舊地膜、趙家溝農地上存在焚燒秸稈的情形,致使周邊空氣和土壤等生態環境遭到污染,影響美麗鄉村建設和人民羣衆身體健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永昌縣人民檢察院對水源鎮人民政府發出的檢察建議。

據瞭解,永昌縣人民檢察院聚焦“三農”領域,緊盯引起農業面源污染的源頭,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開展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服務鄉村振興”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期間,永昌縣人民檢察院幹警在走訪摸排時發現永昌縣水源鎮、六壩鎮、紅山窯鎮的田間地頭農用薄膜遺留、焚燒秸稈、尾菜腐爛,以及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不到位等現象後,辦案人員及時開展調查並拍照取證,分析研判後發現有關行政機關存在履職不到位,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情形。對此,他們與職能部門積極開展訴前磋商,隨後向多家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並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建議公開送達,督促行政機關採取源頭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措施,切實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經整改,各鄉鎮因地制宜制訂了一系列制度,簽訂了有關目標責任書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協議,明確了保證金制度和地膜使用回收、秸稈禁燒工作職責,進一步壓實各方工作責任,縣農業農村局與農資經營門店負責人簽訂《農資經營誠信承諾書》95份,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4個,立案查處經營劣質農藥案5起。

“農村人居環境是鄉村振興的最大短板,今年以來,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的形式,幫助我們發現問題,整改問題。”水源鎮副鎮長宋光磊說,“在整改問題的過程中,縣人民檢察院向村民宣傳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和政策,並協助我們制定了一系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提高了村民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促使村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地投入到環境保護整治工作中來。”

來源:金昌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