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舞蹈師1天性侵2女學生辯「情慾流動」 法官打臉判7年

▲法國籍舞蹈老師布萊斯來臺教舞蹈,卻侵犯2女學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法國籍舞蹈老師布萊斯(BLAISE)來臺1年,開私人教室接受一對一授課,卻趁着女學生練習之際,突然關掉電燈從後方侵犯,同一天就有2名女學生相繼受害,卻都隱忍不敢提告,直到輾轉聽說彼此遭遇後,才向警局報案。臺北地院審理,依布萊斯犯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執行7年徒刑,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據瞭解,布萊斯是在2023年透過經紀公司邀請,來臺參與1場工作坊的表演講座,原本的短期訪臺行程,因爲深受學生歡迎,布萊斯索性在臺北租了間舞蹈教室,採預約制,與學生進行1對1個別授課,教授號稱最性感的雙人舞Kizomba,排定的教學時間不會有房東或其他師生打擾。

今年3月16日下午,布萊斯在進行1對1舞蹈教學時,要求女學員A雙手扶牆彎腰面向牆壁,擡高臀部練習扭臀動作,布萊斯突起色心,先將教室燈光關掉,再靠近安撫A女說「太緊張,應放鬆」,並強行將A女褲子拉下,要求她繼續練習舞蹈動作,趁A女不及反應時,強行性侵得逞。

同日晚間布萊斯繼續對另一名女學員B授課,藉由教學慢慢靠近B女,並關燈要求B女以同樣姿勢練習扭臀,強脫她褲子意圖性侵,經B女反抗才未得逞。

案發後A女、B女因怕家人擔心、報案程序冗長等原因,原本都不想報案,而後發現受害者不只自己,爲了避免還有更多女學員受害,鼓起勇氣站出來提告。

布萊斯在審理時辯稱,他站在A女身後就有了「性的感覺」,因A女沒反對才發生關係,而B女不想發生關係,他就停手。布萊斯的律師則稱,布萊斯教的是男女情侶間親密互動的舞蹈,跳舞過程中雙方可能因情慾流動,產生了性致,不能排除A女在合意性交後反悔。

但法官不採信布萊斯的說詞,認爲布萊斯所爲對2女造成身心傷害,卻還辯稱自己不瞭解法律,錯誤解讀被害人的意思,毫無悔悟之心,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又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4年徒刑。應執行7年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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