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姚立明著作僅36篇 乏人引用

賴清德總統(左)競選時的總部主委姚立明(右),獲提名出任司法院副院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八月卅日公佈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七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後,瞬間引爆在野陣營怒火,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更成爲衆矢之的。法界有人質疑,姚立明的學術著作僅卅六篇,符合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哪一款資格?學者則提醒,若姚立明因「政治」被提名,則要思考是否對憲法法庭的公正中立形象有所傷害。

姚立明被提名爲大法官後,各界質疑聲浪不間斷。律師葉慶元質疑姚立明「何德何能」被提名,他以國家圖書館的期刑論文查詢系統搜尋,包含姚立明和其他人合著的文章及演討會,共計卅六篇著作,最新一篇已是二○一五年。葉慶元質問賴清德總統:「一個只有卅六篇著作且乏人引用的學者,符合哪一款資格?」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更指出,依國家圖書館的期刑論文查詢系統有卅六篇,但總統府公佈的姚立明簡歷只有十四篇,這代表姚可以拿得出來的只有十四篇,最後一篇發表時間還是二○○七年,但大法官最重要的任務是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而這需要長期地在民法、刑法等領域做研究、發表論文,但姚沒有,可能連近年才新翻修的「憲法訴訟法」是什麼都不清楚。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如果賴總統提名姚立明是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的「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那立院審查也可從政治角度評估,不用計較論文多少、學術功力了。不過,他特別提醒,純因政治而被提名的大法官,是否傷害憲法法庭的公正中立形象,這還是由立院做政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