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勇敢站出來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卻也是臺灣歷史上最值得記錄、最羞辱的一天,因爲再過一天,中天新聞臺將正式消失。民衆熟悉的52頻道也因爲爭取者衆、無法擺平而空頻。
我們必須說,52頻道破天荒的空頻畫面,竟是因爲一家新聞臺的言論沒辦法獲得政府當局的認同,而必須在觀衆面前消失。換言之,52臺的空頻畫面就是NCC封殺臺灣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墓誌銘!
NCC主委陳耀祥在關臺記者會還說:「臺灣在民主化、數位化以後,從來就不會只有一種聲音。」但現在綠色獨裁破天荒的關了新聞臺,又對網路留言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更對參加秋斗的民衆查水錶。這不就是要造成寒蟬效應嗎?未來除了歌功頌德大內宣,還有新聞臺敢言所當言嗎?臺灣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遭到這種踐踏,真是歷史的一大諷刺!
我們卻看到NCC照着劇本演出,下架中天,沒收人民的新聞自由,NCC委員更對自己組織的成立宗旨渾然不知,完全背離憲法及大法官有關「言論自由」與保障「言論多元性」精神,硬是關掉新聞臺。真讓人懷疑,這些學者、專家將來要怎麼教導學生什麼叫「新聞自由」?要怎麼教育我們下一代,臺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說臺灣有言論自由?
假處分案遭駁回,並不讓人意外。但法官一方面天真地認爲,新聞臺人員與設備可以到娛樂臺、綜合臺製播節目;NCC卻跟着宣佈,綜合臺定位屬性是娛樂、綜藝、戲劇等,若要播新聞必須申請營運計劃書變更,由NCC進行審議。這不就是在封殺言論自由?天底下有這麼荒謬的事嗎?我們要再問一聲,所謂「新聞臺應受政府監督」,這不就是過去大家所批評的沒有言論自由嗎?
真正的新聞自由就是要容納不同的聲音與評論。未來52臺看不到中天新聞應已成定局。我們除了要譴責那些漠視新聞自由、踐踏新聞自由的人士外,也要認識到,中天案還有更多法律攻防要打,還有很多的法律途徑要走,我們不能喪志,必須繼續努力,因爲言論自由絕對不能被打倒。
我們也期待在關鍵時刻,法律人要覺醒,勇敢站出來,確保司法成爲民主的最後一塊淨土。因爲沒有任何權力會比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