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薇趨勢/AI 模型沒有中庸之道
AI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歲末年初,全球各大企業與新創公司爲穩固江山制定經營策略,不論是維持傳統經營模式,還是轉戰數位市場,選擇雲端服務或硬體升級,放大舊有營運版圖,開拓新領域業務,總之是策略爭先,花樣百出。而在數位科技的世界裡,是否存在「中庸」的經營之道呢?
全球瘋AI之後,科技巨頭與新創公司都搶着導入AI。Apple也推出AI功能的Apple Intelligence,其中的「摘要」功能,可幫助用戶整理通知,還能擷取重點。但推出短短時間,已經有多家媒體指出,Apple Intelligence錯誤不斷,甚至誤導原段落語意,讓使用者懷疑其可靠性。
問題的根源在於,蘋果自行研發Apple-On-Device模型來執行Apple Intelligence功能,這款模型只有30億個參數。而我們熟悉的主流AI模型中,OpenAI的GPT-3有1,750億個參數,進階版的GPT-4雖然沒有官方數字,但曾有媒體報導有1兆8千億個參數;微軟與輝達合作的MT-NLG模型則有5,300億個參數。相較之下,蘋果AI模型的參數遠遠不敵其他競爭者。
而蘋果選擇用如此少量的參數自建AI模型,主因是希望保護用戶隱私。
過去念博士班時,常會用到Machine Learning建造大模型,以丟進實驗組的蛋白質數據預測藥物對細胞產生的功能影響。丟進預測模型的蛋白質數目愈少,後續實驗驗證預測結果的誤差值就愈大,因此資料的數量對模型產出的影響甚鉅。
不堪使用的Apple Intelligence,一是影響品牌聲譽,二是投資打水漂;若決定精益求精,則必須犧牲用戶隱私,也讓蘋果多年前以「保護隱私」爲口號重創Google與Meta廣告業務的舉措淪爲笑話。
平衡用戶隱私與開發功能健全的Apple Intelligence,中庸之道並不存在,只能犧牲其一,或是直接使用OpenAI開發的模型。
近期,馬斯克作爲OpenAI的共同創辦人之一,質疑其營利化轉型,並以法律行動試圖阻止這一進程。馬斯克向美國聯邦法院申請初步禁令,要求阻止OpenAI從非營利組織轉型爲營利公司,指控其偏離最初的公益使命,並可能損害人工智慧領域的市場公平性。他還指責OpenAI與微軟合作,可能壟斷市場,阻礙競爭對手的發展。
即使OpenAI還是非營利組織,也因未經授權使用媒體資料而面臨多起法律訴訟。2024年11月,加拿大主要新聞機構包括《多倫多星報》、《環球郵報》、《加拿大新聞社》和CBC/Radio-Canada等,聯合控訴OpenAI,在未經許可或補償的情況下,使用他們的新聞內容以訓練ChatGPT,侵佔其版權;印度的亞洲國際新聞社(ANI)在新德里法院對OpenAI提起訴訟,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其發佈內容以訓練AI模型,並聲稱OpenAI將虛構的新聞故事歸因於ANI,損害其聲譽。
《紐約時報》也對OpenAI和微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未經授權使用其文章以訓練AI模型,侵犯版權,並要求銷燬其所使用模型和數據。
不論是文字、圖像還是音樂,都有「非營利使用」與「營利使用」,通常後者會收取更高昂的使用費。非營利的OpenAI已經面臨多項侵權指控,若之後轉爲營利單位,未來訓練模型的成本是否須付出更高的授權費呢?
不論是在平衡隱私或建造高效AI模型,還是非營利與營利組織之間取捨,都是有利有弊。經營企業還真的跟做人不同,沒有中庸之道,只能開拓新題目或繼續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