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持恆大物業追討134億元存款,收款面臨巨大未知

1月13日,恆大物業(06666.HK)開盤後一度漲近30%,此後有所回落,截至收盤漲14.08%,漲幅居於各大內房股前列,報0.81港元,總市值約87億港元。

股市歡騰的背後,是追討一年有餘的134億存款終於有了官方結論。

1月10日晚,恆大物業對外披露稱,就134億元存款的追償事宜,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相關判決,包括恆大地產、中國恆大集團等在內的各個相關責任方應向恆大物業方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款項及利息。

根據判決,相關責任方應向恆大物業旗下各附屬公司償還合計約134億元的款項及利息,同時還需負擔合計約7271.54萬元的案件受理費。

這一違規質押擔保事件在2022年3月被發現。彼時正值2021年財務報告審覈期間,恆大物業發現公司有約134億元存款,爲第三方提供的質押保證金已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此後,恆大物業組織了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委任專業顧問,自此開啓對該事項的調查並停牌。這一事件也引起了官方注意,2022年8月,香港財匯局表示要對中國恆大、恆大物業展開賬目查訊,此後還擴大至對會計師事務所羅兵鹹永道的相關調查。

2023年8月,恆大物業披露了對該事項的調查結果。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間,恆大物業旗下的6家附屬公司(分別是金碧物業、金碧恆盈、金碧華府、恆大恆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恆康),通過8家銀行,爲第三方融資提供存款質押,相關資金通過多種渠道劃轉至恆大集團。此後,該質押擔保期限屆滿,因觸發質押權實現條件,相關銀行劃轉了合計134億元存單存款。

上述質押擔保所使用的資金來自恆大物業上市所募集的資金。根據補充獨立調查的結果,恆大物業首次公開招股募集資金的所得款匯入後,由於當時並未設立所得款專戶,所得款與恆大物業自有資金形成了混同,共用於公司日常運營,導致未能及時發現相關資金被用於質押擔保安排。

同時,在內部控制方面,獨立調查委員會亦發現,恆大物業存在決策、執行、彙報和審批方面的獨立性缺失情況,印章管理控制機制不健全,審批未有留下書面證據等各類漏洞。

恆大物業表示,知悉上述質押擔保後,開展內部監控檢討、人員調整等補救措施,並接受獨立調查委員會建議,落實各項救濟措施,持續向第三方及恆大集團開展追償工作。

在內控上,爲了未來業務規劃及發展需要,恆大物業方面涉及該質押擔保事件的所有董事已經全部離職,並委任了兩名之前未在恆大集團擔任管理職務的執行董事,優化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增強其獨立性及運營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參與了上述質押擔保安排,中國恆大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夏海鈞,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潘大榮,中國恆大子公司恆大集團執行總裁柯鵬等人也被要求辭去相關職務。

完成各項調查和內部調整後,恆大物業也在停牌了大約15個月後,實現復牌。與此同時,2023年11月末至2024年初,恆大物業旗下附屬公司陸續對相關方發起訴訟,追償被強制執行的款項。

如今來看,即便有法律背書,考慮到恆大方面當下的情況,上述款項能否如期歸位仍存在很多未知因素。

恆大物業也明確表示,追回上述款項的金額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董事會預期訴訟不會對集團的日常業務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這一事件產生的影響尚未完全結束。2021年時,由於資金被劃撥,恆大物業的銀行存款和現金同比大幅減少了超114億元,僅剩約11.67億元;直到2024年中期,其現金總額仍只有23億元。此外,受質押擔保事件的影響,恆大物業還在2023年、2024年共繳納了約1.5億元滯納金,併產生了約6000萬元訴訟費,均計入了行政開支中,拖累了利潤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