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檢察官調查走訪後,當事人眼裡有了光

檢察官調查走訪後

當事人眼裡有了光

“我的養殖場無論是什麼性質,鎮政府都應該遵循法定的拆除程序吧?更何況我認爲這不是違法建築,鎮政府不能說拆就拆!”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跟隨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部主任張世光、檢察官袁超來到新鄉某村莊調查走訪。只見,50多歲、身着黑白格紋棉衣的胡某急匆匆迎了上來,頭髮被風吹亂遮住了半張臉。

她背後,是一個被拆掉的養殖場,幾根鐵欄簡易地圍成一個四方形,在一望無垠的麥地襯托下顯得格外突兀。十幾頭牛被圈養在裡面,或趴在角落一動不動或沿着鐵欄來回走動。

胡某開始訴說自己的遭遇——

她辛苦經營了一年的養殖場被當地鎮政府以“佔用耕地”爲由強制拆除,她一紙訴狀將鎮政府告上法庭,訴請確認其強制拆除養殖場違法。

“最初政府扶持辦養殖場,爲改善生計,我家投進幾十萬元承包了2.82畝土地建了這個養殖場,當時鎮裡啥都沒說。第二年卻說我們佔用耕地,要拆掉。他們硬生生把養殖場拆了,完全擋不住。如果確實不符合建設條件,爲啥不在剛建的時候就制止,非要等到建好開始賺錢了才拆。”胡某用手比畫着當時的情景。

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理由是:胡某提供的證據能證明被拆除的養殖場系其所建,但不能證明其有合法所有權。胡某以案涉養殖場被拆除導致自身合法權益受侵犯爲由提起訴訟,不具有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胡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爲,雖然養殖場確係胡某所建,但其未提供任何審批手續,屬於擅自改變耕地用途,其建的養殖場明顯不合法,胡某不能證明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故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胡某申請再審也被駁回。

初冬的新鄉田野上,寒風冷冽,胡某搓着手說道:“後來我聽說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就去找你們了。我就是想要討一個公道!”

“實踐中,一些案件反覆糾纏於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立案的爭執當中,無法進入實體審理,僅僅在兜圈子、走程序,我們稱之爲‘程序空轉’。”張世光告訴記者,不少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走完尋求救濟的程序,但結果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他轉頭對胡某解釋道:“這就和你看電影一樣,你要拿着票才能進電影院看電影。但你現在沒票,不讓你進,就只能回去。”

當事人陷入“程序空轉”怎麼辦?新鄉檢察院一方面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監督力度,通過調查走訪,查明案件事實,對發現法院原審裁定確有錯誤的,依法提請抗訴,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深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解決實質性法律問題,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們辦案最突出的特點就是走訪,幾乎每一個案件我們都會到現場、到當事人家裡去。你走進他家裡,也就走進了他的心裡。要是老百姓的家門都邁不進,能解決啥問題?”張世光和記者分享自己的辦案經驗。

這次收到胡某的監督申請後,張世光和承辦檢察官迅速研判案情,馬不停蹄地趕到胡某的養殖場所在地,耐心聽胡某訴委屈、道苦楚。一個多小時過去,來龍去脈聽清楚了,張世光對胡某說:“對於你這個案件,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想辦法讓你‘進’法院,再讓法院去判斷政府到底對不對,下一步再談賠償的事。”

緊接着,他又補充道:“但受多種因素影響,後面究竟能走到哪一步,我現在沒法向你承諾。我們希望能給你解決一些問題,朝着你期望的方向去努力,中不中?”

“中!中!”胡某一直緊繃的臉上露出了笑容,十指交叉攥緊連聲說:“感謝感謝,我終於看到希望了。”

“沒想到檢察官會到田間地頭來辦案。接到檢察官打來的電話,我激動得不行,趕緊和廠長說我有急事兒得回去。”胡某告訴記者,她現在在隔壁村的服裝廠上班,每天有八九十元收入,“家裡還有4個孩子要養呢(胡某的丈夫和弟弟均患重疾,兩兄弟育有4個孩子)”。

張世光豎着大拇指對胡某說道:“爲你點贊!家裡越是困難越要堅持啊,這4個孩子就是你的希望。我們一起努力,爭取有一個好的結果。”

離開養殖場時,記者看到,寒風再次吹亂了胡某的頭髮,她迅速用手捋好,笑着與檢察官告別,眼睛裡也有了光。

“你看,每一起案件背後都是羣衆的急難愁盼,是他們的人生。我們用點點微光就能照亮百姓心光,所以哪怕案件再小,我們也要當作‘天大的事’來辦。”返程途中,張世光透過車窗望着遠處,似乎喃喃自語又似乎是在對記者說。

次日恰逢週六,爲了儘快解決胡某的難題,張世光召開檢察官聯席會,邀請律師參加。會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就案件發表看法。

“鎮政府強拆程序是違法的,沒有走強制執行程序”“本案的爭議焦點一是胡某對被訴強制拆除行爲是否具有原告主體資格,二是其對建造養殖場的建築材料是否具有合法權益”“胡某提起本案行政訴訟,已經滿足成立法律上利害關係必須具備的兩個要素,至於其對養殖場所擁有的權益是否合法,隻影響其勝訴權,並不影響起訴權的成立”……

聽完大家的觀點後,張世光總結道:“從爭議化解、公平合理的角度來看,我傾向於抗訴,先確認違法,再談賠償。在行政違法行爲監督上,可以提出檢察建議。”

“滴滴滴……”2025年1月3日上午,記者收到張世光發來的短信:“胡某案,我們已經研究決定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了。”

實質性解決羣衆難題

避免“程序空轉”

新鄉檢察院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

“感謝檢察機關的監督,讓我們一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前不久,拿到丈夫工傷死亡賠償金的張某給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送來一面錦旗,直言自己多年來的委屈和苦楚終於放下了。

此前,在新鄉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的幫助下,一場困擾折磨張某3年的“48小時內死亡”之爭得以實質性化解。

讓人民羣衆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必須注重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近年來,爲解決實質法律問題,避免“程序空轉”,新鄉市檢察院探索創立行政爭議“五心”化解模式、打造“五有”辦案團隊、構建“五個公開”工作機制,一些長達二三十年的疑難、複雜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當事人35次贈送錦旗致謝。2024年,新鄉市檢察院提請抗訴和建議再審的5起案件全部改判,爲當事人彌補損失200多萬元。

“五心”解紛

“以我點點微光,照亮百姓心光。”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進新鄉市檢察院“世光工作室”,被門口這樣一句話所吸引。“世光工作室”以新鄉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主任張世光的名字命名,成立於2022年10月,是河南省“十佳檢察文化品牌”。

走廊兩側,“人民羣衆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需要通過具體的案例來供給”“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一條條標語映入眼簾。

一旁的張世光介紹說,新鄉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始終堅持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的角色定位,聚焦人民羣衆急難愁盼,以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爲牽引,以行政訴訟監督爲重心,以案結事了政和爲目標,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爲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我們探索構建了初心引領、匠心辦案、真心解難、耐心答疑、暖心幫扶‘五心’行政爭議化解模式。”張世光說,“希望用我們的微薄之力、熒熒之光,努力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張某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檢察監督案,就是檢察官踐行“五心”的一個生動縮影。

面對特大暴雨災害,新鄉市市場監管局職工楊某主動報名參加搶險突擊隊,連續5天奮戰在抗洪搶險第一線。回到單位,楊某突發急性腦幹出血,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仍不幸去世。單位爲楊某申請工傷認定,市人社局以“楊某從搶救到宣告死亡超過了48小時”,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不予認定工傷。

“我愛人工作時總是衝在前面,這次抗洪搶險也一樣,怎麼就不能被認定爲工傷呢?”楊某的妻子張某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終審駁回其訴訟請求。絕望之際,她得知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便抱着最後一絲希望來到新鄉市檢察院。

檢察官徐偉傑依法調取、審查了楊某住院期間形成的322頁病歷資料,請檢察技術部門進行技術性證據審查,聘請5名臨牀醫學專家對病史資料進行會診,最終確認楊某入院48小時內已腦死亡。而家屬堅持對楊某救治,爲人之常情,遂啓動監督程序。

經省、市兩級檢察機關上下協同、一體履職,最終法院經再審撤銷了市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責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爲。新鄉市人社局爲張某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目前99萬餘元的工傷賠償金已落實到位。

“這份來之不易的判決不僅告慰了逝者、安撫了英雄的家屬,在河南省也是一個積極判例,會讓更多羣衆相信公平正義。”張世光說。

該案例入選202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檢護民生”行政檢察典型案例(第十四批)。

“五個公開”

確定宅基地邊界這件“小事”,讓趙某在信訪和訴訟路上來回奔波了29年——

時間回到20世紀90年代,趙某因土地確權問題起訴行政機關不作爲、亂作爲,要求撤銷自然資源部門與鎮政府、村民委員會共同出具的“不存在土地確權問題”的《調查情況》。

裁定駁回起訴、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判決撤銷《調查情況》駁回趙某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進入訴訟程序後,歷經4次一審、2次二審,趙某的實質訴求始終沒有實現。

此時,趙某已過80歲。

“他前兩年找到我們申請監督時,我們經審查發現該案件不符合法定的監督條件。如果僅按照司法程序來辦,檢察機關很快就可以結案。”張世光回憶說,可面對這位耄耋老人,聽他訴說長達29年的經歷,“我的心被深深刺痛,暗下決心,不管再難也要啃下這塊‘硬骨頭’。”

克服層層困難,查閱土地登記資料、現場測量數據,確定趙某與鄰居之間的邊界,再與鄰居充分溝通並得到認同後,趙某牽腸掛肚的邊界問題終於解決了。

爲了使趙某更有獲得感、尊嚴感,新鄉市檢察院組織行政和解公開宣告會,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見證下,邀請區政府和鎮政府領導上門,送上賠償金並表達歉意。其間,趙某多次流淚,表示案件到此爲止。長達29年的行政爭議得以成功化解。

“公開宣告將行政檢察辦案過程置於社會關注的鏡頭下、人民監督的目光中,變‘文來文往’爲‘人來人往’,爲當事雙方搭建公開公正的溝通平臺,有利於定分止爭,實現案結事了。”全國人大代表買世蕊評價道。

針對部分行政案件長期未進入實體審理程序的問題,爲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新鄉市檢察院探索建立“五個公開”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即公開聽證、公開宣告、公開審查、宣告送達、公開回復。

在“世光工作室”,記者看到,“五個公開”的具體內容以一個五邊形的圖案呈現,中間是一顆五角星。

“我們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綜合運用調查覈實、公開聽證、司法救助、促成和解等手段,積極迴應羣衆的合法合理訴求,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怨消、政和。”檢察官袁超解釋說。

圍繞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新鄉市檢察院制定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實施辦法》《不支持監督申請公開宣告實施辦法》等5項實施辦法,深化多元化解機制運用。對行政爭議持續時間長、化解難度大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全面推行公開辦案機制,以羣衆聽得懂、願意聽、能接受的話釋法說理。

數據顯示,新鄉檢察機關運用“五個公開”機制有效化解行政爭議277起。

“五有”隊伍

因爲半畝地的事情將當地基層政府告上法庭,在訴訟道路上奔波了近20年的孟某,直接將一麻袋相關材料扛到了張世光的辦公室。

給孟某倒上水,傾聽完其訴說,張世光從法院裁判證據採信和法律適用入手,深入分析在案證據,耐心細緻地逐條向孟某解釋,努力把事實辨明、把法律講透。

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解法說理,年近70歲的孟某終於心服口服:“我接受檢察機關的決定,爲你們的專業能力和敬業精神點贊。”

“行政檢察一頭連接着人民羣衆,一頭連接着政府機關,每一起案件都關乎民生,牽連民心。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對檢察官來說僅僅是一起案件,對廣大羣衆來說可能就是他們的人生,‘辦案就是辦別人的人生’。”張世光說。

他指着“世光工作室”天花板上印刻着“政治有悟性”“爲民有情懷”“履職有擔當”“攻堅有韌勁”“辦案有溫度”25個字告訴記者,這“五有”是新鄉市檢察院行政辦案團隊的座右銘。

據介紹,新鄉市檢察院聚焦初心使命、民生民利、公平正義、人民滿意,堅持頭雁示範引領,通過現場培訓、以案代訓、研討交流及一體化辦案等方式,打造“五有”行政檢察隊伍。

“理論講解和實訓課程相結合,爲檢察官帶來一場場‘頭腦風暴’,爲我解答了很多辦案中的疑惑。”前不久剛參加過培訓的檢察官韓宗波收穫滿滿。

此外,針對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行政處罰案件,新鄉市檢察院建立了行政檢察大數據智能輔助監督平臺,利用提前預警、監測、研判等功能,將行政執法行爲和行政非訴執行的全過程納入監督範圍,及時發現行政執法、強制執行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督促糾正,進一步提升行政檢察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平臺上線至今,先後聯網了新鄉地區13家檢察機關、13家審判機關和453家行政機關,接入率100%,共享案件近7萬件,發現非訴執行監督案件195件、已辦理116件,發送檢察建議75件。

採訪結束,記者離開新鄉市檢察院時看到,院門口的石碑上刻着“崇法、守正、敬業、擔當”。

“堅持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爲新時代新徵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自覺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把每一個‘小案’都當作‘天大的事’來辦,依法履職辦到極致,真正做實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爲民。”這是張世光對這8個字的理解。

· 律師點評

司法實踐中,“程序空轉”現象較爲普遍,有不少案件在上下級法院之間來回反覆,看似於法有據、但不解決實際問題,勞民傷財、嚴重損害司法公信。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堅持行政檢察與民同行,聚焦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其探索創立的“五心”行政爭議化解模式、打造的“五有”辦案團隊、構建的“五個公開”工作機制,在解決實質法律問題,避免“程序空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政和。

在代理案件過程中,我就和新鄉行政檢察有了交集。我切身地感受到,針對每一起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新鄉市檢察院都會努力把矛盾揭露出來,搞清案情,找出癥結原因,制定具體方案,有的是公開聽證,有的是去現場瞭解情況,與相關組織、行政機關溝通,再針對每一起案件背後糾纏的原因,對症下藥做好實質性化解工作。

一種情況是判決沒問題,他們通過公開聽證,現場釋法說理,使當事人息訴服判;一種情況是判決不對,他們通過監督,解決問題;還有一種情況是判決沒問題,但背後有糾紛沒解決,他們通過案件監督審查,採取府檢聯動,推動問題解決。

爲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案件做得更有實效、更有溫度,檢察官們不斷加強學習探討、刻苦鑽研梳理,確保監督案件符合當下的法律政策和法治精神。這是他們在新時代新徵程履職擔當、做實行政檢察的秘訣,他們將檢察服務的精神體現得淋漓盡致,把檢察爲民落到了實處。

(作者系河南傳德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 田世讓)

(來源:法治日報 記者:文麗娟 周斌 趙紅旗 見習記者 張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