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粉紅收屍隊!立院2讀請領遺屬年金需結婚滿10年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與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右)在主席臺上和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中)交換意見。(黃世麒攝)

請領遺屬年金有重大改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今(26)在立法院繼續審查,上午院會二讀通過第45條條文,退休公務人員亡故,只要婚姻關係累積存續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能領取遺屬年金,此修正內容被外界視爲防堵「粉紅收屍隊」條款。

據現行規定,遺屬年金只需結婚2年就可領取,此條款過去常招致批評,有利所謂的「粉紅收屍隊」(專門選擇來日不多的老榮民結婚,待其死亡後領取財產、撫卹金者),反而不利結婚數十年,但遺屬亡故時沒婚姻關係者請領遺屬年金。

爲修正此不公平現象,考試院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中說明指出,基於照顧遺族生活本意,只要婚姻關係達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能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1/2,或兼領月退休金的1/2,改領遺屬年金。不過,如果領有其他年金者,只能擇一領取。

至於未成年子女的遺屬年金部分,二讀條文規定,給與到成年爲止,但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的已成年子女則給予終身。

今二讀通過內容是依審查會朝野同意的修正版本,由於國民黨未對二讀條文提出異議,因此該條文未進行表決即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