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狼師案 蔣萬安提修法3建議

爲防範狼師案再度發生,臺北市長蔣萬安向中央提出3個具體修法方向。(陳俊吉攝)

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偷拍女童案,引發社會譁然,連日來風波不斷,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18日合開記者會,王玥好替部分受害家長宣讀聲明,質疑案件爆發後各界都能輕易拿到監視器畫面,市長蔣萬安也說已協助「讓家長能調閱監視器」,但事實並非如此,家長要看監視器、行政調查報告,都受到教育局百般阻撓。蔣萬安表示,經瞭解,列管局處對相關案件都有回覆及處理。

林月琴質疑,去年她在民團服務時,擔任北市教保人員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2023年7月行政調查A案6個孩子成立並裁罰,後來審理B案7個孩子時,她已進入立法院,委員會卻表示,查無證據不成立。她想問,爲何同樣的受害情形,後面7個受害者卻不成立,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請家長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

林月琴建議,未來修法公佈校名與加害人,衛福部也要擬訂報導原則,啓動調查的兒少案件應讓媒體報導,讓家長了解,避免再有憾事發生。惟修法前,衛福部司長不應喊話說可以公佈學校名稱,「裁處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民衆黨昨也發聲明,全案首次通報是柯文哲臺北市長任內,當時並無監視器拍到有力證據,陸續有其他家長投訴後,纔有更多證據被發現。不過,相關單位確實有值得檢討之處,應加強訪視,避免教育現場包庇或隱匿情事。

外界質疑2022年7月該名狼師首次遭檢舉時,北市教育局沒有嚴格處置,蔣萬安昨表示,雖然當時他還未上任臺北市長,但現階段大家的質疑都會檢討改進。他接任市長後,去年7月接獲通報就馬上做緊急處置,依法處以最重的罰責且令該師終身不得任職。現階段大家質疑前年第一時間的處置方式,市府會檢討改進,也會提出精進方案。

爲防範狼師案再度發生,蔣萬安向中央提出3個具體修法方向,包括《兒少法》第69條,一定是保護受害者及避免2次傷害,至於是否可公佈犯嫌與機構名稱,需要有更明確的原則、規範。

對於機構隱匿不報,除現有罰則,一定要再提高罰鍰到至少60萬元以上,甚至應該要有刑責。此外,《兒少法》、《幼教法》及在立法院討論的兒童托育服務法,對於是否公佈機構及行爲人名稱,能夠有一個專區、明確的標準來公佈。